當前位置:文學樓>靈異小說>虞書> 第二十章刑名八要義(求訂閱,均百抽獎)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二十章刑名八要義(求訂閱,均百抽獎) (2 / 3)

很多官員判案覺得很為難,但是有這個小冊子之後,按圖索驥,案卷錯誤自然少了不少。

當然最重要是上刑名八字義,官員要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就在這個八個字上面。

以,是指和實犯相同,如官員監守自盜,那麼無異於實盜,那麼按照大虞律,就是枉法罪論處,一律刺字,除以斬、絞。

若是準的話,就是和實盜不同,就是準盜,那麼就不用刺字,只杖一百,流三千里。一字之差,生死立判。

皆,就是不分首從,同等處理。不止那位官員,就算他手下參與的,也全都要一起論罪,收回贓物,最後刺字處斬。

各就是各自論罪,按照各自所犯,一一頂罪,這樣雖然為首的難逃,但是手下就可以逃過一劫了。

其,這是改變判決的上前提,比如這個官員在八議之中,就應該減罪,甚至赦免。

及,就是後面罪,兩罪疊加。

即,就是案情透徹,查證明白。有時候罪犯縣衙抓不到,就常用這個字,意思就是不需要犯人畫押口供,就可以定案了。

若,這個是情況相同,若是罪犯在犯罪的時候沒有病,但是被抓到的時候得病了,那麼就是以病來論。這自然就是幫人開脫的一個好藉口了。

刑名師爺憑藉這八個字,一隻筆桿子,斷人生死,有錢的可以減輕,無錢可以加重,一般人基本都不懂這個門道。

當初大冢宰卿將這八個字總結出來,是希望各地能減少冤假錯案,各地按照實際情況來用這八個字,最後在刑名師爺的鑽研之下,就成為謀身的要訣。

劉思永對於六七八沒有多大好感,只是知道,沒有細細研究。

他猜測縣丞想要自己當刑名師爺,於是先拒絕了。

縣丞聽到這話,拿出一道案卷來,劉思永看了一下,上面寫著一個人用刀殺了一個財主,案情已經查清了,縣官已經蓋上了印,就等下面判決了。

“這人也是一個可憐人,他今年收成不好,那個財主催的緊,於是他一怒之下,就殺了這個財主。”

劉思永看著縣丞,不知道這個縣丞是什麼打算。

“他家裡面有三個孩子,家裡還有兩個年老的父母,若是他死了話,那麼他全家就算完了。七條人命,不知道小兄弟是否有救的法子。”

劉思永看著案卷,對著縣丞說“可是這上面已經蓋了印了,不能再改了。”

“小兄弟,看來這件事沒有什麼迴旋的餘地了。”

“我能看看口供嗎?縣丞老爺。”

縣丞說可以,拿來口供,劉思永看了一下,的確是一個窮苦人家,劉思永看著案卷看了看,然後讓縣丞拿來筆墨,在用字上面加了一筆,把用字改成甩字。

劉思永改完,對著縣丞說“這是否能脫罪,那我就不知道了,現在只能說看上面了。”

縣丞連忙說好,然後將案卷收下,對著劉思永說“小兄弟你倒是挺厲害的,你到了襄國公帳下,自然有飛黃騰達的時候,這樣吧,我現在待你去襄國公府上,讓明府(縣令的雅稱)為你向襄國公引薦一番。”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