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飄飄欲仙,行走天下。
然後人越來越多,越來越多。
沒有人種地,大家吃什麼?
沒有人蓋房子,大家住什麼?
沒有人演戲,大家看什麼?
孔子想要的是往前幾百年的周禮,老子想要的直接是往前幾千上萬年的原始社會。
社會停滯發展,沒有新的,沒有新的科技,我搶到了東西就是我的,不存在約束和法律,你種出來的菜也是我的。
我就是那樣極端的自由。
這種,不切實際。
但是,往前推幾百年,用法家治國?
沒有人情味。
有些小攤小販艱難求生,但是被各種法制裁。
有些人沒有犯罪,但是做了喪盡天良之事,法律也無法制裁。
這就是法。
而孔子之禮,核心並非禮或法,而是仁。
無仁之禮,是為苛禮也。
荀子最後也發現了這一點,所以主張禮法的結合。
制定詳細的法,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同時,人的行為還有禮的約束。
約束,不是束縛、不是控制。
一輛車翻了,其中的西瓜滾落下來,滾落到地上。
道家告訴眾人,不用約束,想幹什麼幹什麼,自由一點。
法家告訴眾人,如果法律規定了,就不能去動,但是如果法律有漏洞,或者存在灰色地帶,那就可以去把這些西瓜拿了。
而法律,總歸是無法規定所有的。
所以,禮便誕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