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棠是真開心,牽著她孃的手進屋,把這裡面的門道講給她娘聽。
於耀陽被媳婦冷落了,撇撇嘴,用手拽拽脖子上的領結吐槽:
“這玩意太呼脖子了,給我熱一脖子汗,再待一會,都得起熱痱子!”
於耀陽每次去都不騎倒騎驢,還要穿上結婚時訂做的那身衣服,襯衫領結,配上新買的鋥亮大皮鞋,看著跟大老闆似的。
不僅如此,他還從菸草公司的王會計那借了輛菸草公司的公車,每次都是坐著小轎車進服裝廠。
給服裝廠的領導營造一種印象,彷彿他是有大型國企背景的,不差錢。
這也是如棠想出來的。
她家手裡只有5000的資金,卻是想做5萬的貨。
這是如棠用算盤扒拉出來的,她吃準了頭批要砸這麼多貨出去才能達到一鳴驚人的效果。
如果跑到服裝廠,跟人家說,要訂5000的貨,說不定會被人家掃地出門。
5000對於普通人家來說,這是一筆鉅款,但是對於工廠來說,不過是小小一丟丟。
獨立生產服裝,需要開單獨的生產線,而且還要找工人打版制樣,從布料採購到開生產線,都得達到一定數量才行。
5萬其實也不算太多,但對如棠家目前的財務狀況來說,只能拿出這麼多錢了。
但凡服裝廠有個獨立的法務部,仔細分析於耀陽的合同,都會覺得這實在是太虧了,不可能同意簽約,幾乎就是不平等條約。
裡面規定了服裝廠應該盡的義務,從出貨時間、產品品質、保密守則等方面約束服裝廠。
但是約束於耀陽的條款卻很少,定金也只有百分之十。
這種條款,但凡有點法律意識都不會籤。
但是這是八十年代,法律意識比較淡薄,服裝廠的人只注重表面,看到於耀陽穿的很好還有小轎車,就被他糊弄住了,以為於耀陽不差錢,為了防止大單流失,哪怕是覺得有那麼一丟丟不對勁,但還是願意找於耀陽繼續談談。
今天就是談判的關鍵點,於耀陽展示出了他超乎尋常的應酬天賦,把談判的地點選在了酒桌上,用家裡剩下的最後一點錢,買了兩瓶最好的白酒,把廠裡的幾個負責人灌得迷迷糊糊,把廠長喝高興了,稀裡糊塗的就把合同簽了。
所以如棠才說,就算是睡不著覺,也是服裝廠的人睡不著,這份合同簡直堪稱不平等條約。
虧得她和於耀陽不是騙子,但凡她和於耀陽有一丁點的壞心眼,服裝廠就要倒黴了。
如棠當然不會坑服裝廠,這個專案,她是有十足的把握要做到雙贏的,只是前期家裡啟動資金有限,只能用這種擦邊的方式操作了。
郝梅聽閨女說完,整個人是懵懵懂懂的,看一旁的肖麗一副淡然的樣子,郝梅佩服的看著親家。
“小麗啊,你是聽懂了?”
“並沒有。”肖麗說得很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