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紅聽了也不尷尬,她解釋道:“我公公跟以前的地方官關係好,他三十年前就把國營的飯店收購了,我們縣裡的幾個大酒店他都有股份。”
陳東陽和猴子聽了不禁點了點頭,心道原來是有後臺的人啊!
不過想想也是,在這個國家,如果說什麼地方最好混,那一定是縣城,因為只要你認識的人夠牛逼,你跟那幾個牛逼的人關係夠好,你就能掙到錢,而且還合法合規。
現在一個縣城大點說人口七八十萬,往少點說也得有個十幾萬,這麼多人住在一個城裡,但是掌管老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其實不過也就那幾十個人而已。
只要你能耐大,能把那幾十個人搞定,你在一個縣城不說別的,起碼會活得非常滋潤。
很明顯,餘紅的公公就是這種人物,能在三十年前就把國營飯店給買下的人,起碼能力和能量都不小。
但是餘紅的公公能在十八個孤魂野鬼的陣中活上一個月,那就說明他為人還算尚可,否則要是沒有福德的人住在這種地方,一個禮拜就得去西天見如來佛祖了。
“餘小姐,你公公婆婆他們在發現身體不舒服的時候為什麼不去醫院?”陳東陽又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
“他們二老不喜歡醫院的藥水味,每次身體不舒服,都會請醫院的醫生上門診斷,如果非要住院治療,他們才會挪步。”
“有錢人連看病都不用出門的,有錢真TM好!”猴子嘖嘖稱奇。
陳東陽對此已經見怪不怪了,這年頭有錢什麼事情辦不成啊,有點能耐的人,連賓士大G都能開到紫禁城金鑾殿的門口去,一個富商在家讓醫生上門診斷,簡直就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
餘紅聽了猴子說的揶揄話也不往心裡去,這兩位都是道士,出家人不喜金錢,自然對有錢人的做法看不上了。
不過餘紅並不知道猴子不是一般的道士,這傢伙雖然是個道士,但是卻是個貪財的道士,別的不愛,就喜歡錢,否則也不會為了區區一點小錢就幫李子慕去挖墳掘墓了。
陳東陽仔細的思索了一番,對餘紅說到:“我懷疑你那小叔子有問題。”
餘紅一聽不禁大吃一驚,“不會吧?那可是他的爸媽啊!”
陳東陽冷笑了一聲,不以為然的說:“衣冠梟獍忤逆不孝者比比皆是,你小叔子游手好閒,交友定然不慎,一群狐朋狗友天天在耳朵邊上說話,還有什麼壞主意不能想出來?”
餘紅聽了不禁頷首不語,陳東陽說的沒錯,他那小叔子並不是什麼好人,吃喝嫖賭抽他是一樣不落,天天在自家酒店裡招妓,家裡好好的一個五星級酒店都快成妓院了。
“餘小姐,俗話說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你跟我說說,你小叔子有哪些惡習?”
“惡習?”
“嗯!”
“我想想。”
餘紅開始低頭思索,想了一會後開口說道:“他喜歡賭錢,喜歡飆車,喜歡女人,喜歡喝酒,還吸過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