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你嘴硬是吧,那就這麼著吧,等起訴。”執法人員說罷,直接起身走了。
像這種證據確鑿,人證物證俱在的案子,根本不需要錄太多口供。
上了法庭,所有證物證人呈上,法官自然會定他的罪。
不承認,不代表不用接受法律的懲罰。
病人家屬也有幾個來到警局,一方面是錄口供,另一方面,也是過來罵人的。
“沒人性的狗東西,害死我兒子,我跟你沒完!”
“這種人必須槍斃,不然還要害死很多人!”
也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審訊室的鐵門並沒有關死,罵聲清晰入耳。
沈書桓坐在椅子上,雙手銬著,面色如常。
他相信經過詳細調查後,自己一定可以洗刷冤屈。
監控室裡,幾名執法人員看著沈書桓的表現,互相議論著。
“這小子挺鎮定啊,看來是個慣犯了。”
“管他是不是慣犯呢,反正人證物證擺在那,跑不了。”
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真的搞什麼審訊,這件事往小了說,是醫院的醫療事故,不需要他們插手。
但是往大了說,那就是人命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