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絲綢之路是走不通了,如果想要重開絲綢之路,就要大軍西征,征服西域諸國。
憑王則之現在的實力根本做不到這件事情,這也是為什麼明朝不重開絲綢之路的原因。
陸路走不通了,只能想辦法走海路了。
明代中期以後,明朝廷採取了閉關鎖國的政策,與此同時,造船技術和航海技術不斷發展,海上交通代之而起,使絲綢之路貿易全面走向衰落。
早在宋代時,海上絲綢之路就已經逐漸取代了原來陸上的絲綢之路。
海上運輸不僅方便、快捷、運輸量大,而且關鍵是,宋代陶瓷空前發達,逐步取代了絲綢成為主要中國外銷商品,陶瓷不僅重量較大,而且非常容易在陸路運輸的長途顛簸和反覆裝卸中破碎,而改用海上運輸就安全多了。
所以從宋元直到明初,像泉州等地已經著名的國際貿易大港。
鄭和下西洋,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中國航海史上的創舉,然而鄭和的七下西洋卻並未給當時明朝帶來多大的經濟利益,反而讓這種厚往薄來的貢賜體系增加了明朝的經濟負擔。
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規定了嚴酷的處罰辦法:“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嚮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
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洩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
明朝廷對參與買賣外國商品的居民也不放過,“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盡。”
然而,由於海禁政策所實施的直接物件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勢力,他不僅不能成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區激化了一些矛盾。
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藩侯的兩個朝貢使團在寧波為入貢資格問題爆發了“爭貢之役”,使很多無辜的中國軍民被殺或被擄,“浙中大震倭自是有輕中國心矣”。
此後,明朝統治者認為“倭患起於市舶,遂罷之”,並對日本“閉絕貢路”,實行更加嚴厲的海禁政策。
是以,朝廷接受建議,封鎖了沿海各港口,銷燬出海船隻,斷絕了海上交通。
在嚴厲海禁的政策下,民間私人海外貿易被視為非法行經,被迫走上畸形發展的道路,即被迫轉入走私和武裝走私,並出現了一些大的海上武裝走私集團。
嘉靖年間,最大的武裝走私集團頭目王直,成為眾多走私集團的公認首領,“三十六島之夷,皆聽指揮”,擁眾數十萬,先稱“靖海王”,後稱“徽王”,甚至“南面稱孤”。
明王朝對這些武裝走私集團進行軍事打擊,走私集團則團結起來並連結利用日本倭寇進行對抗,從而造成嘉靖四十多年間曠日持久的所謂“倭寇之亂”。
倭寇之亂實際上是嚴禁民間海外貿易政策的必然結果,具有禁止與反禁止鬥爭的性質。
倭寇之亂屢打不絕,甚至越打擊反而越劇烈,使明王朝消耗了大量兵力物力,疲於應付,成了心頭大患。
這一時期嚴厲禁止民間私人海外貿易的政策,具有很大的落後性,違背了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違背了廣大人民尤其是東南沿海地區人民的利益,給明朝社會經濟特別是東南沿海地區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造成了巨大損失,嚴重阻礙了正常的中外經濟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