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萬塊錢很快就湊夠了,只多不少。
有了羅姐和那些漂亮的文員小姐帶頭,一個近萬人的大公司,湊個區區二十萬,那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
決定跟蘭兒回家去見她的父母,公司裡玩得好的同事都紛紛替陳軍鼓勁。
“陳軍,這次回去,就把證給領了。她父母要是還不同意,咱們就再湊錢,用錢砸死他!”
因為籌錢,陳軍和蘭兒的愛情,已經在廠裡傳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
一些沒結婚的男孩子都很惱火,為他紛紛打抱不平。
二十萬,對於走上社會工作沒多久的打工者來說,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
如果愛情真的演繹到了這一步,那對所有打工的男孩子來說,都是一種災難。
帶著公司所有員工的祝福和愛心,蘭兒有足夠的底氣回家面對她父母,可是陳軍的心卻依然高懸在半空。
蘭兒的父母,既然已經收了人家二十萬塊錢的彩禮,就不會那麼輕易接納自己。即使自己也給他們同樣的錢,甚至更多。
帶著悲壯的心情,陳軍已經作了最壞的打算。
那就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時候,先斬後奏,帶著蘭兒撇開她的家人,直接去民政局登記結婚。
提著禮物,陳軍跟在蘭兒後面跨進了她的家門。
“伯父伯母,”他輕輕叫了一聲,把精心準備的禮物提著放在桌子上。
沒有人搭理陳軍,哪怕是敷衍應付一下也行啊。
蘭兒的父母臉色鐵青,樣子很嚇人。要不是看到陳軍也在,估計要動手打她了。
“爸媽,二十萬塊彩禮錢,我們幫您退了行不?”
蘭兒哭著拉著陳軍,一起在她的父母面前跪了下來,聲淚俱下。
為了愛情,陳軍想自己總得受點委屈,付出點尊嚴吧,只要他們能夠成全自己和蘭兒。
“你呀,非要氣死我們才滿意!”
看到蘭兒跪著哭得天昏地暗,她的母親嘀咕著拉起她,把她帶到裡面的一間房子裡去了。
蘭兒隨她母親前腳剛走,她父親便也馬上跟了過去。
陳軍看到,這傢伙狠狠地抽了一口煙,然後手持半截菸頭,對著蘭兒怒斥起來。
“我跟你說了,不同意你們在一起。你倒好,竟然還把人給我領到家裡來了。我告訴你啊,除了那個狗兒,你誰都不能嫁!”
“你這孩子,說什麼都不聽。你爸也是為你好,人家狗兒家裡有錢有勢,你嫁過去,這一輩子就不愁吃不愁穿了。”
蘭兒的母親,也在一旁不失時機,循循善誘地勸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