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雪的家,在一個很老很老的小區。
大概有三十多年了,買的時候就是二手房。
小區沒有大門,卡宴直接開了進去,本就不寬的道路兩旁停滿了私家車,王樹轉了兩圈才找到一個垃圾桶旁邊的空位。
下了車。
兩人一起來到一棟五層高的小矮樓。
門禁是那種老式的鐵皮門,門鎖都已經鏽的關不上。
張小雪家住在最頂層。
沒有電梯,兩人一前一後爬上去。
開啟門。
亮起燈。
張小雪先走進去,彎腰想要幫王樹取拖鞋,一想自己這破家,可能還不如老師的一身衣服貴,就又重新站了起起來。
躲在門後歡迎道:“老師,請進。”
王樹走進去,打量了一下又矮又小的破房子。
兩室一廳,不到六十平方,層高可能還不到兩米五,彷彿一伸手就能摸到天花板。
主臥外邊有一個很少見的外接陽臺,廚房裡挺乾淨,衛生間除了馬桶和洗手池,連淋浴的地方都很小。
王樹使勁嗅了一下,房間裡好像還有股淡淡的黴味兒。
難怪張爸說賣了房子都還不起四十萬。
這房子能賣上二十萬就不錯了。
見王樹微皺著眉頭,張小雪有些惶恐道:“老師,要不我們還是去住賓館吧,家裡條件實在太差了。”
王樹微微一笑:“沒事,我又不是沒住過差的地方。”
作為王老師的小迷妹,張小雪當然對王樹的過往十分了解。
她知道王樹以前的生活並不理想。
據說發跡之前曾因為一雙一千塊的鞋子被女友甩掉。
不過張小雪覺得那肯定是以訛傳訛,因為故事裡的始作俑者喬總,現在已經是王老師的左膀右臂。
是喬總從室友手裡搶了王老師還差不多。
“老師,你以前的家,跟我家相比怎麼樣?”
張小雪好奇道。
王樹一邊往裡走,一邊笑道:“我的家呀,比你家可差遠了,是在小縣城裡的一個城中村,到現在還沒有拆遷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