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那場慈善晚宴還真是刺激。
管宛開車,拉著楊逍回家後,楊逍倒頭就睡,一覺睡到第二天早上八點半。
老婆已經去公司了,楊逍爬起來,看了看手機的時間,這才不情不願地爬過去,刷了個牙,洗了把臉。
洗完臉,楊逍抬起頭,看著鏡子裡那個頭髮蓬亂,樣子懶散,表情卻帶著些許桀驁的男人,露出了幸災樂禍的笑容。
昨晚只是個開始,接下來,還有更好玩的呢。
楊逍心裡笑道。
收拾好,楊逍從盥洗室出來,想看看廚房裡有啥吃的,卻一瞥眼,發現餐桌上竟然擺著兩個扣起來的盤子,旁邊,還有一張紙條。
楊逍拿起紙條,只見上面寫著一行娟秀的小楷。
“楊逍,桌上是早餐,粥在電飯煲裡,你要都吃掉。”
這是管宛的字跡。
楊逍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揚,臉有些發燙。
想著管宛早起給自己做飯的情形,真的是有點小激動。
楊逍把紙條小心翼翼地折起來,放進自己錢包裡,然後翻開了扣著的盤子。
下面,一盤是金黃色的煎雞蛋和煎火腿腸,一盤是撒著鹽粒的炸饅頭片。
酥脆酥脆的,帶著食物溫熱的香氣,這些早餐陰陰是鹹的,楊逍卻吃出了一絲絲鮮甜。
吃完早餐,把嘴一抹,楊逍騎上小電驢,直奔市區的蘭花會所而去。
蘭花會所,這是東風市最貴的一家會所。這地方,集酒吧,迪廳,KTV,私人會所於一身。
一樓是潮男潮女蹦迪的地方,二樓是高階商務會所,這兒不僅是東風市上流社會的有錢人最喜歡來消費的地方,還是整個東風市最出名的風月場所。
當然,楊逍來這兒可不是為了風流快活,他是為了見一位老朋友。
來到蘭花會所門口,楊逍推著小電驢,剛要停下上鎖,保安突然衝過來了。
“哎哎哎,你哪兒來的農民工,幹什麼呢?”
楊逍直起身,一臉無辜地看著他,“我停車啊。”
“停車?”保安諷刺地掃了眼他那輛破舊的小電驢,“這也算車?”
保安嘿嘿笑了起來,推搡著楊逍,說道:“你到別地方停車去,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這可是東風市有頭有臉的大佬們來玩的地方,別在這兒找麻煩了!”
楊逍笑了,盯著他,說道:“如果我偏要在這兒停呢?”
“呵,你要非得在這兒停也行,你在這兒停了,就得進去消費,蘭花會所可是人均一千起,你消費得起嗎?”保安嘲諷地說道。
楊逍忍不住笑出了聲,“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