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說,這是極不符合規定的擅自行為。
可在那個年代,一切都是亂的。
尤其公安部門,都不如一個工廠的保衛科管用。
所以,樊英儉和他師父敢怒不敢言,照著相關規程,對孟麗屍體再次做了現場屍檢。
根據屍體情況初步判斷,孟麗的確死於自殺。
可是,他師父發現,孟麗生前被人侵犯過。
本打算要將這一情況上報,卻被保衛科長黃英山強行阻攔。
說人是自殺,證據確鑿,要求馬上將人拉到殯儀館火化,骨灰扔進江裡。
樊英儉和他師父感覺這裡面有問題,可他們人微言輕,根本不敢違抗黃英山的命令。
那時候的黃英山不僅僅是鋼廠的保衛科長,還在縣裡指揮部掛名,有一定影響力,屬於誰都不能得罪的人物。
所以,他們只能草草收場。
本來,黃英山指派保衛科兩名科員,陪同樊英儉和他師父一起用手推車,將孟麗屍體送去殯儀館。
半路上,那兩人突然接到命令,要求他們立刻返回廠子,執行新任務。
他們一走,只剩下樊英儉師徒兩個。
兩人覺得,若是把屍體拉去殯儀館,骨灰扔掉,孟麗豈不白白死了。
憑藉多年經驗,很容易聯想到,孟麗生前是遭到別人強暴,悔恨難當,想不開跳樓自殺。
將屍體火化,放跑了兇手,他們於心不忍。
於是二人一商量,達成一致意見,拐到不遠處的山腳下,在一棵松樹底下挖了一個坑,提取相關證物,將孟麗屍體偷偷掩埋。
至於殯儀館那邊,樊英儉師父有熟人,出一個假的火化證明就可以瞞天過海了。
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事情竟然如此順利。
林宗明激動得一把握住樊英儉的手,焦急問道:“您還能記起那棵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