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452 憑啥? (1 / 3)

牛大力和範中雲三人趕上前,就瞧見一名約莫三十出頭的婦人跪在李香蘭面前。

這名婦人身穿洗得泛白的粗布衣衫,身旁同樣跪著兩個衣衫襤褸的小男孩,這兩個小男孩此刻死死抓住李香蘭的裙角祈求著。

“是孫三順的媳婦?”範中雲低聲道。

“俺認識!”

牛大力點點頭,他自然認識孫三順,孫三順家的情況其實跟他們家當初差不多。

孫三順有個偏心眼的爹孃,俗話說,父母疼幼子,爺奶疼長孫,孫三順正好排在爹不疼娘不愛的位置,而且孫三順還沒他二哥孫二順會說好聽的話哄父母。

最後分家的時候,孫三順家落不到一點好,就得了三兩銀子,還被分出外面的草屋住。

當初,他們之所以僱傭孫三順一家來作坊幹活,就是看在他們家不容易的份上。

可就在去年十一月份的時候,他們家卻離開作坊,到別家作坊幹活。

這牛大力無話可說。

他不反對其他人跳槽,之前他也說了,走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人之常情,但走得越高,摔得也會越疼,那就怨不得人了。

而如今孫三順一家因為過年的時候被人辭了,竟然打算回他們作坊幹活,難道他的作坊是想留就留,想走就走的?

更何況,孫三順媳婦和她兩個兒子弄得這般模樣是裝給誰看的啊?

要知道去年的時候,孫三順和他媳婦兩人在他們作坊幹活,一人一天八十文,一個月下來,兩人的工錢可是有四兩多的。

整整幹了好幾個月,少說也有個三四十兩左右。

三四十兩是什麼概念?

一個四口之家一年的用度也才十兩左右,這還是保證溫飽的狀況下,如果一些比較節省的人家,一年還真未必能用這麼多。

畢竟,大多數村民還處於自產自用的情況,自己種菜吃,自己養雞,有時會上山摘摘蘑菇,萬一逮到野兔野雞啥的,換錢,買豬肉,又能吃個好幾天。

所以,三四十兩對村裡任何一家人而言,就是一筆鉅款,能夠讓一家幾口人一年衣食無憂。

再說了,當初孫三順一家可是被人高價僱傭去幹活,別人也是出了大價錢的。

聽說願意離開他們家的作坊就給二三十兩,然後一天工錢另算,而且這工錢也比他們家作坊高了不知多少。

儘管孫三順一家在那作坊幹得時間不長,但也有個把月了,就算不提工錢,光是那筆二三十兩的挖人費,也能夠孫三順一家豐盈足食了。

可看看此刻孫三順媳婦和她兩個孩子的模樣,蓬頭垢面,衣衫襤褸,比村裡最窮的人家也不如。

明明能用這幾十兩買幾畝良田,養活一家四口沒問題,卻要在他們家門前扮可憐,博同情。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