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回去,果然如於芳芳所料,張建國又叨叨她一回孃家就超級勤快,怎麼不見在他家勤快。
於芳芳說:“我在你媽那哪次不幹活了,哪次吃完飯不是我收拾”。
張建國說:“你沒做飯”。
於芳芳說:“你們家人全都不吃肉,第一次我掏錢買肉去你媽那裡做,結果呢,除了你爸吃了,其他人都不吃。我炒的素菜又難吃,你又不是不知道。”
張建國笑著說:“就你理由多。”
於芳芳心裡清楚,婆婆那哪是不吃肉啊,那是嫌她不會過日子。
於芳芳從小雖然不被母親喜歡,但是家庭條件不錯,吃的好穿的好,雖然感情上貧窮,但是物質上富裕。所以於芳芳花錢比較大方。
第一次於芳芳提著買的羊排骨,五花肉,鯉魚去張建國父母家做飯。剛一進門,看到於芳芳手裡的東西,婆婆的臉色就有些不對,但是看到於芳芳身後的張建國,婆婆還是勉強笑著說:“你買這些做什麼,我們又都不吃肉,你拿回去自己吃。”
於芳芳看到婆婆臉色轉換之快以為是自己的幻覺,於是說自己剛發工資,所以買點肉過來,小輝正長身體呢,今天讓他多吃點。
果然婆婆一聽是於芳芳自己花錢買的,臉色比剛才又好了一些。
可是看著於芳芳炒菜倒油多,還把買的肉全做了時婆婆那臉色又不好看了。
忙活了一上午,沒吃早餐而且又超級愛吃肉的於芳芳,上桌後一個勁的一塊一塊的羊排往自己嘴裡送時,婆婆的臉色就更難看了。
張建國和他爸吃完飯剛起身出廚房,於芳芳就眼睜睜的看著婆婆氣呼呼的立馬把鍋裡剩的羊排,炒的五花肉和幾塊魚全部收了起來,嘴上說著給你哥和小輝留著。於芳芳只好泡了點肉湯把飯吃完。
而且婆婆還對著正洗鍋的於芳芳說雖然你的錢我不該管,但是建國當初買房子還藉著他姑媽,姨媽,舅舅的錢呢,你既然嫁給建國了,就要和他一起還這個房款,你也知道我和他爸沒什麼收入,小輝又靠著我和你爸養,所以你要省著點花,把錢攢下來還房款。以後這些東西不要買這麼多,少買點,我不吃肉,建國也不怎麼吃肉,你爸有高血壓吃肉也少,小輝吃的又不多。你自己在你自己的小家裡花錢也不要亂花,該買的買,不該買的就別買。
於芳芳嘴上說著知道了,心裡想難道我不吃了,我在我自己家偷偷吃。
於芳芳回孃家時把這事給於母說了,只是沒說肉是她買的。於母說你以為你把彩禮錢花到他家裡,他家人會感謝你嗎,會把你當一家人看嗎,我告訴你,他們只會更看不起你,以後還不知要怎麼對你呢。那時候我就給你說過了,你嫁到他們這種家庭裡,一定要把彩禮錢緊緊攥在自己手裡,一分都不要拿出來,往遠了說,以後他們就算不心疼人了,他們還得心疼這十萬塊彩禮錢,他們就不會欺負你。他傢俱活該不買呢,窗簾燈具活該不掛呢,丟的是他家人,和你有什麼關係。你可倒好,不但彩禮錢讓人家哄的花的一分不剩,還跑回孃家又要了幾萬的嫁妝,你爸還說陪給女兒,以後女兒腰板硬,你現在腰板硬起來了嗎?你看你婆家人,每次你和張建國吵架,不說自己兒子錯,反而把你說的一無是處,而且還當著我和你爸的面罵你,根本沒有把你當一回事。所以以後啊,你給我多長點心眼。他們家始終把你當外人。
於芳芳聽著母親的話,心情複雜的點點頭。
後來於芳芳在自己家裡吃好吃的願望也沒實現,因為張建國說她自私吃獨食,吃好吃的也不說拿到他媽那裡一起吃,沒點兒媳婦該有的樣子。所以以後於芳芳想吃什麼就買了回孃家去吃。
於芳芳也不能告訴張建國說你媽嫌棄我不會過日子,炒菜放油多,炒肉只見肉不見菜,所以才不讓我做飯這樣的話。
因為婆婆每次在張建國面前總是說芳芳啊,你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買什麼就隨便買,沒錢就問建國要。所以張建國嫌她不做飯時,於芳芳每次只好說你們家人不吃肉,我素菜做的又不好吃這樣的理由,免得引起不必要的戰爭。
過了一會張建國好像又想起了什麼,湊到於芳芳跟前問你媽今天把你和雯雯叫到臥室說什麼去了,我看雯雯出來臉色不太好。
於芳芳知道,母親讓自己給麗麗錢的事情是絕對不能讓張建國知道的。於芳芳沒好氣的說:“沒幹嘛呀,把兩個女兒叫進去訓話唄,說養了兩個白眼狼,麗麗今天又給她零花錢了之類的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