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是你的父母執意非要讓你娶一位十五六歲的貌美丫頭做妻子呢,你願意嗎?”
“我父母早就不再了,這條不成立!”
福伯臉色一僵,繼而眼珠子一轉迅速就想到了反駁的大好藉口,進行了義正言辭的反駁。這個問題太刁鑽了,甚至比大小姐的問題還刁鑽,這是要讓他晚節不保的節奏啊,這個可惡的混小子!
“好吧,那換一個方向,要是蕭夫人非要給你安排一門這樣的親事呢,你是否會答應?”
“要知道,蕭夫人也是有這個權利的!”孟御天眼睛眯了眯,一副很為福伯著想的樣子,追問道。
在古代,大戶家的老爺夫人是有權利為下人置辦姻緣的,並且就和親生父母之命差不多,當然也並不是所有的下人,這裡說的下人,更多的還是一些有賣身契約的下人,擁有強制性。
“這個……那個……我……”
福伯一時無言以對,被他這道問題噎的徹底閉上了嘴巴,臉色漲的通紅,不由心中大罵混小子真是該死,同時氣惱無比的望著他,一副恨不得立刻咬他兩口的樣子。
“福伯你別這個那個了,答案是肯定的,你絕對不會願意是不是?”他也不等福伯回答,就繼續說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自己都不喜歡做的事情,又怎能強求別人也去做呢?倘若你非要固執於父母之命,夫人之命的話,那麼那個年輕貌美的丫頭,你到底是要還是不要呢?”
“誠然,父母之命,夫人之命並沒有錯,但前提是父母之命,夫人之命絕對不能要了你的命,門當戶對也沒有錯,但不代表門不當戶不對就一定是錯的!”
“這世間的男女之事,有些人一見鍾情,這叫做天偶佳成,命中註定;有些人婚前平淡婚後卻有真情,這叫做百姓愛情,畢竟感情是可以慢慢培養的嘛;而有些夫妻,則是一輩子平平淡淡,卻能始終相敬如賓,白頭偕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才是最美的愛情!”
“無論多麼複雜的婚姻,始終都不能離開一個情字,人世間最痛苦的事情,並不是無緣無份,而是有緣無份!相愛卻不能相守,那才叫真正的痛苦,不管是一個男人還是一個女人,倘若連自己的感情都主宰不了,那他活著還有什麼意思?不如死了的好,一了百了!”
“世事太多無奈,有時侯自己的心並不能決定自己的身,但這些外在的人事枷鎖並不能成為阻擋你嚮往戀愛自由的理由,倘若你自己都給自己的心上了一道枷鎖的話,那才是真的沒得救了。”
其實,孟御天最後這一席話,已經偏離了大小姐提出的考題,他這番話更多的還是針對了愛情的本質與方向,並不是什麼有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言論,這些話說到底就八個字:戀愛自由,婚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