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妍那邊,貌似也很順利,說服了楊稷關注。雖然還沒確認怎麼支援,但給我的電話表示,管理處很關注有關御鬼師的問題。
陳慕把資料給我,回到房間換了便裝下來。我倆坐在客廳,開始研究起業主的資訊。
房主姓劉,剛好和混混們口中的劉哥對應。留下的姓名電話等資訊都是真的,資料裡附著身份證影印件。看來,住在這裡的,應該是劉哥花錢僱來在暗中幫忙的。不到關鍵時刻,不會讓他出馬。這次監獄裡吸取魂魄,醫院裡還陽逃生,說明老劉也不算一個草菅人命的老闆。
不過,他這種為了利益,便讓歐陽賈焦頭爛額的行為,我也看不下去。等這邊御鬼師的問題處理了,我得去找找他的晦氣。
陳慕用手機把名字和聯絡方式等資訊,傳給了她的一個同學,要更詳細的資料。
這同系統的同學多了,真心方便不少。我問陳慕,她的同學們,到底都有哪幾個單位。
沒想到,她的師哥師姐,同級同學,遍佈了欣興所有警界。從交通管理到環保監測,還有法醫認定等等的……都有。只要有需要,她馬上可以聯絡到相關同學幫忙。
我擦了擦腦門的汗,好在玄派管理處的沒有,要不她真的可以上天。
沒過過久,邵總也從樓上下來,見我們在討論東西,也參與了進來。陳慕索要的資料,幾個同學陸續回傳給了她。
劉葛,五十一歲,欣興復博商貿公司法人,公司註冊資金50萬遠。公司地址和他的住址是另一個小區,應該是把公司的戶,落在了居住的小區裡。
她的同學們很給力,復博公司的主營專案和近期的資金流水都一併傳給了陳慕。
不出所料,公司賬戶只是一個空殼,幾乎每月都是一筆固定資金打入賬戶,然後又分成若干份,分了出去。大概就是公司明面上的人員工資。我覺得劉葛的實際資產,遠遠不止這五十萬。
我不知道警察們是怎麼想,一個公司沒什麼營業額,只有固定的一筆款項整進散出,這裡邊肯定是有問題的。怎麼就沒人查一查呢?
說了我的疑問,馬上便有了專業的解釋。
“這叫互惠互利,公司只要不違法,每月進出的錢,都需要扣除相應稅款。這按時有錢收就好,哪裡還騰得出人手來查。只要沒有違法亂紀,你做什麼基本都自由。”邵總的解釋清楚明瞭。
“就是說,沒人舉報,沒什麼違法亂紀的行為,他們就可以一直這麼做下去?”我問道。
“是的。”
“那他們僱打手騷擾超市老闆怎麼說?我去舉報行嗎?”
“這事也不好弄,除非你找全證據,證明那幾個混混和復博公司有什麼必然聯絡,或者能證明是劉葛親自授意。”
“疑似的……能舉報嗎?”
“那會定性為證據不足,誣陷誹謗……”
“得得得!我不懂這麼多條條框框的……我再想其他辦法。”感覺我的一切想法,在邵總和陳慕眼裡就像小孩過家家,沒一點現實的。
“我警告你,以暴制暴可是違法的!”
陳慕又是一盆加了冰的涼水澆了上來。
這時候,我好想撂挑子不幹了。不過,剛交了五年的房租,剛花了莊妍的錢裝修好的房子,我可不能不管不顧的就這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