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邢,趕緊聊聊正事吧。”
“這是我準備的版權轉讓合同,你看看!”
劉長友說著把早已準備好的一份合同遞給了邢志國。
“好嘞!”
邢志國接過合同認真的看了起來,不過很快他就皺起了眉頭:“劉老師,這價有點高啊!”
“你也知道我們文工團經費有限”
劉長友這首名為《大國小家》的歌曲開價二十萬,後續的相關收益還要分他三成。
分成比例倒是合理,就是版權買斷價偏高了。
主旋律歌曲不像流行歌曲可以創造很高的收益,因此這個型別的歌曲往往都不值錢。
文工團或者是相關單位買歌的時候,便宜的一兩萬一首,貴的也不會超過二十萬。
而二十萬的歌一般都是著名作曲人的作品,劉長友是京城作曲協會成員,有些名氣但不大。
二十萬的價格的確是虛高的,當然了,這其實也是生意。
劉長友作為賣方可以漫天要價,而邢志國也可以坐地還價。
“老邢,你可別跟我哭窮!”
“要說你們文工團經費不足,打死我也不信,而且歌你也看了,算是我這幾年水準最高的一首歌了,二十萬絕對超值!”
劉長友擺擺手,把邢志國後面的話直接噎了回去。
“劉老師,這樣吧,你先看看這首歌,然後咱們再聊!”
邢志國直接把《歌唱祖國》的詞譜遞了過去。
“老邢,你這什麼意思?”
劉長友皺起眉頭。
“這歌我們團花十萬收的!”
邢志國回道。
“十萬收的歌?”
“你的意思是我那歌還不如你十萬收的歌唄!”劉長友不屑的拿起了《歌唱祖國》的詞譜,抱著挑刺的心思看了起來。
不過,看著看著他整個人就不好了,眉頭更是直接擰成了麻花。
等看完整首歌,他咧了咧嘴:“老邢,你忽悠誰呢,這歌十萬?”
“開什麼玩笑!”
“童叟無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