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初一聽就笑了,笑得停不下來。
是,世間不乏冤家之說,可她只聽說過歡喜冤家。
她和肖故,算什麼?
你是我眼中的釘,我是你肉中的刺,這樣水火不容的兩個人,能有可能?能有結果?
新君摸摸鼻子,“好像也是。”
又問,“說真的,你倆站在一塊兒,郎才女貌的,挺登對,你就沒想過,低低頭,然後和他修成正果?”
修成正果?和肖故?侮辱誰呢這是?
樂初氣得翻白眼,沒好氣兒的說,“要殺殺要剮剮,能不能別囉嗦了。”
新君笑了一笑,“墨家十七娘子,你可能不知道你多值錢。”
“什麼意思?”
原來啊,墨家諸位哥哥為了留住她性命,不惜傾家蕩產,將幾代所得盡數充了新君的小國庫。
樂初一聽,眼淚就掉下來了,那些個哥哥嫂嫂腦袋進水了吧,傾盡所有救她這個敗家子兒,救來幹嘛。
“別急著感動啊,你這條命那麼值錢,當然也不是輕而易舉能留住的。”
新君笑著說,“你從姑蘇走一趟,告訴你家人你還活著之後,便離開吧,走得遠遠的。不僅要遠離臨雲城,還要遠離姑蘇城。你是聰明人,你應該知道,你走得越遠,你的哥哥嫂嫂們就會越安全。”
那是。
肖故是什麼性格?
恨她入骨了,好不容易給她弄了個欺君的罪名,要是知道她沒死,未必不會對她家人趕盡殺絕。
她只能走,有多遠走多遠,然後終其一生都隱姓埋名,再也不出現。
這一走,也果真再沒有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