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鴇母依舊殷勤。
到了晚間,武雲昭故意賣弄才藝,不跳舞,改為彈琴,又是大受歡迎。得了錢財之餘,還得了很多文人才子的詩文讚美。她藝從系統,施展出來自然是高手級別,很讓人佩服的。
鴇母自然開心,阿諛奉承,珍稀好物供奉,卻不提身價銀的事了。
吃夜宵時,小桃急問:“姐姐,媽媽是什麼意思?她怎麼不著急了?”
武雲昭道:“她料定我逃不出飄香院的門,想讓我自己把自己的身價銀掙出來,用我自己掙的銀子經她的手買下我自己,裡外裡,她分文不虧,只賺不賠。”
小桃氣道:“她真沒良心。”
武雲昭道:“彆氣,她要是有良心也不做逼迫人的事情。同樣都是女子,何必互相為難呢。”
小桃點點頭,又問:“姐姐,怎麼還不來人啊,會不會沒成?”
武雲昭道:“兩地相距較遠,趕路不易,其間答對也得耗一番功夫,我敢肯定法子有用,把心放肚子裡,耐心等著吧。”
小桃又是點頭。
又過了三日。
第三日下,捕快、衙役衝進了飄香院,將鴇母、打手、眾女一併帶走。
縣衙在距離白蘭鎮十里地外的大鎮上。
這麼多人不好押送,因此,縣令在鎮中選了塊兒空地審理飄香院鴇母逼良為娼、草菅人命的案子。
飄香院中的姑娘有一半是被強、被拐來的。
以前,她們沒機會訴苦,況且清白已失,到了外頭也是受罪,得過且過。如今,得了機會喊冤,雖然有一些擔憂縣官與鴇母有勾結不敢說話,但大多數人也是敢開腔的。
只殺人一條,足可讓鴇母斬首,何況,除此之外,她乾的壞事不少呢。
不管旁人,武雲昭和小桃一定是要開腔的。
兩人,一大一小,梨花帶雨,悽悽慘慘地哭訴,將鴇母和四個打手形容得十分不堪。
鴇母當然要辯駁。但又有誰信呢。
人人都知道,武雲昭是白蘭鎮鎮中之花,一手刺繡工藝早就出了名。
一個有正當、體面營生的女子怎麼可能會去飄香院做皮/肉生意呢?
因此,人人都不信。
鴇母當然要說武雲昭如何、如何在自己哪兒受優待,如何表演獲得了滿堂彩來說明她是自願的,但是,且不說武雲昭表演時一直未露真容,無法確定身份,最重要的是,武雲昭從始至終沒跟她簽過賣身契,根本就不算飄香院的人。
只這一點就能堵了鴇母的嘴,讓她說什麼都無用。
一日審理之後,
人證、物證俱在,鴇母被定罪、帶走,下了大牢,等候問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