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知縣繼續安排:“命人將此二位百姓請到後衙客房,安頓保護好,待到雙方到齊後,本官再行升堂。”
兩名告狀者欲要再說什麼,卻被身後兩位文吏請走。
這番操作,讓堂下眾人,尤其是公人們頗為不解:
不經審問單憑一面之詞,為何直接就信了?眾人聽得分明,縣尊用詞是“捉拿歸案”,這證明已將另一方定性為罪犯。
而且,好好地,為何將錢書吏抓了?
公人們驚疑不定,一頭霧水。
知縣面帶微笑,看著堂下眾人,待來告狀的劉長青父親妻子被請走,送去後衙客房後,才笑道:
“昨晚城隍給本官託夢,特意囑託此事,甚至將這錢書吏劣行逐項列舉,本官記得分明。”
“況且,城隍還將此事,詳細分說與我。這件事情經過、雙方涉事人,以及今日會有受害人來告狀一事,本官都早已知道,故如此行事。”
堂下眾公人紛紛下拜,心悅誠服。
至少是表面上心悅誠服。
…………
……
方長帶著黃犬,朝府衙走去。
這兩日,他們在趙城隍府上借住,被招待的很好。
縣衙中所發生之事,方長已經全部知曉,就等那虎橋鎮被捉拿的人們到達府城,看看結局。
升堂時,提前得到訊息的百姓們,已經在衙門口圍了一大圈,不過兩名差役用水火棍架起,不讓他們更近一步,免得驚擾了縣尊審案。
威——武——
衙役們的呼喝聲經年累月練習後,變得頗有震撼力,襯的堂上知縣也更顯威嚴。
方長和黃犬混跡在百姓堆裡,看著裡面情形。
周圍聲音也一字不落傳進他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