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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只感覺腦袋裡一陣天旋地轉,然後一股暖流由心臟傳進自己的大腦之中,原本混沌的大腦有了一絲清明,相對著,對這個異世界認知也清楚了起來。
哦!原來是這樣,透過記憶,林奇瞭解到,他是美藝集團的特約記者,名字叫做吳不凡,這一點跟王不鏡說的一樣,而他卻怎麼也想不起來自己的相機放在了哪裡,他只記得在進公寓之前的事情。
而在之前,他是帶著相機去的。
看來完成任務的前提是找到自己的相機了。
算了,只能死馬當活馬醫了,我還是應該再去一趟公寓,畢竟我是在那裡出的問題。
答案也應該在那裡。
話說,王不鏡怎麼還不回來。
林奇看了一眼醫院的掛鐘,已經是晚上20:00了,王不鏡也離開一個鐘頭有了。
按照系統的坑爹理論,今天應該是算一天的時間。
不等他了,我先走吧,還有六天的時間了,時間緊迫,畢竟這是跟自己的生命直接掛鉤的。
說著寫了一張紙條,便自己一個人獨自離開了醫院。
殊不知,王不鏡一直就在角落裡盯著他,看著他離開,王不鏡的臉上露出一絲神秘的笑容。
出了醫院,簡單的對付了兩口,林奇掏出了口袋裡的手機,住了兩個星期的醫院,一個給自己的電話也沒有,而唯一的簡訊還是提示吳不凡該還信用卡了。
果真是在哪個世界,都是這樣現實與無情。
林奇落寞的笑了一聲,然後隨手打了一個車,揚長而去。
哎!先生你去哪啊?
郊區的38號公寓,林奇淡淡的說道。
什麼?
38號公寓?
計程車師傅一腳剎車別在了路上,一臉驚恐的看著林奇驚訝道。
師傅怎麼了嗎?
我不去,你找別人吧,現在你給我下車。司機說道。
我給你加錢還不成嗎?
這不是錢不錢的事。
38號公寓現在鬧鬼你不知道嗎?整整八戶活活被燒死,怨氣沖天的,現在整個那一片區域人心惶惶的都開始搬家了。
反正要去你找別人,我反正是不去,那邊本身就偏僻,現在又鬧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