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跟司老師一樣,你這些朋友,也不過是對你玩玩而已。
夏晴看上了瑪莎一位男性朋友帶的電吉他,眼睛一亮,“借我。”
那人很心疼自己電吉他的,自然肉疼得很,為難的看著瑪莎,不怎麼想借的樣子。
瑪莎努努嘴,“給她。”
會樂器又怎麼樣?這首歌旋律怎麼快,還邊彈邊唱,只會更混淆!
那男生無奈,只能將電吉他遞給夏晴,戀戀不捨的同時,還惡狠狠對夏晴警告著,“你可千萬要愛惜我的吉他,要是把它的弦給弄斷了,我跟你沒完!”
夏晴跨上吉他的揹帶,往那一坐,酷得沒法說。
這讓瑪莎眯起眼:呵,裝腔作勢誰不會啊?
前奏剛開,還沒到歌詞部分,她就開始邊彈邊唱,大家樂了,這是搶拍?
然而聽了一會兒,有懂音樂的傻了眼。
不對,哪是搶拍!
她這是在改編!
唱歌算什麼,複製別人的歌,那是毛毛雨,而改編才是新境界。
難怪她要吉他了,因為她要創造和旋,揉雜進去。
瑪莎咧咧嘴,聽著她伴隨著和旋的清唱,沒吱聲:呵,強弩之末。
然而她帶進來的幾個熱愛音樂的男生已經開始暗暗向夏晴這邊靠攏了,除了那個彈電吉他的,他們本來就是一個樂隊的,有打架子鼓,彈貝斯,電子琴,但他們一直都以為自己做音樂已經做的夠不錯了,沒想到到了夏晴面前,那就是小巫見大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