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扯許久,李夢蘭沒有成功進去,反而等來了鄭律師。
“李小姐,我勸你還是省省吧。”
李夢蘭看到了鄭律師手中她的某牌限量版包包,想衝過去搶下來,這可是爺爺送給她的生日禮物,豈是鄭律師這種走狗可以碰的?
“還我的包包,那是爺爺送給我的禮物。”
“你的包?”鄭律師冷笑一聲,“李小姐是沒有聽清楚我之前說的話吧?你所有的東西都是風老先生給你的。既然你不再是風老先生的孫女,那這些東西當然要收回。”
“你騙人,爺爺不可能不要我,你敢不敢和我到爺爺面前對質?”
“不敢。”
鄭律師果斷地搖了搖頭,假裝害怕地說。
“我就知道你是騙我的,等我去找爺爺,要讓他開除你。”
“李小姐對我的話是不是有誤解?”鄭律師收起玩笑心思,“我所謂的不敢,是指:風老先生說,如果我敢帶你過去,就打斷我的腿。為了我的腿完好,我當然不敢了。”
說完,鄭律師放肆地笑了。
之前被李夢蘭欺負得多窩火,這會兒的笑就有多猖狂。
“你騙人,一切都是你的鬼把戲,對不對?我什麼錯都沒犯,爺爺就要開除我,怎麼可能?”
“你還真自信,好好看看吧。”鄭律師說著將報紙劈頭蓋臉地甩到她頭上。
“順便,解釋一下,多人運動好玩嗎?”
李夢蘭沒有接報紙,掉到地上的報紙正好攤開,顯示著關於她的新聞。
生平,她第一次有幸登上了報紙的頭版頭條,還佔了報紙的整整一個版面。
最大的那一張圖,正是昨天二哥發給她的圖。
這張圖上的女主角是一位和林億兒長得很像的女孩子,為什麼會放在她的新聞裡?
突然,她瞳孔放大,連忙撿起報紙。
細看下,那群未穿衣服的男人中間的同樣赤果的女孩子,竟然是她!
她......她什麼時候拍過這樣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