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一諾使勁兒點頭,“遠哥說的對!”
“可是,你們真的不想把錢從瞿有貴那個賤人那裡要回來嗎?——那可是五十萬!五十萬啊!”她捂著胸口,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跟丟了五十萬的人是她本人似的。
“就像你說的,五十萬不是小數目,瞿有貴目前做的一切雖然缺德,但是合法。”蕭裔遠以目示意提醒溫一諾冷靜一點,繼續說:“總不能把他弄死吧?再說就算弄死他,這房子也不是我們的,錢還是得我們還,我們還得償命。”
溫一諾聽明白了蕭裔遠的意思,她歪著頭想了一會兒,又拿出手機查了一下資料,喃喃地說:“遠哥你的意思,就是我們得‘合法’把錢拿回來,是這個意思嗎?”
“當然。”蕭裔遠挑了挑眉,“難道你有什麼‘合法’的主意嗎?”
他把“合法”兩個字咬得重重的。
他自己是想不出來什麼合法的方法把錢要回來,基本上蕭芳華那個公證的“贈與”書一簽,那錢鐵定拿不回來了。
再說他已經把瞿有貴打了一頓,而且瞿有貴以後是不大可能恢復原樣了,因為他傷的是小腦部分。
還能怎麼做呢?
可溫一諾是“頭可斷,血可流,錢不能丟”的性子。
她眼珠一轉,“我其實有個法子。就看蕭姐姐是不是信任我。”
蕭芳華一點都不抱希望,但是她感激溫一諾為她的事跑前跑後,剛才還跟著蕭裔遠一起救了她的命,她很給面子地說:“一諾,我和信任阿遠一樣信任你。”
這樣說,就是對溫一諾完全信任的意思。
畢竟在“扶弟魔”蕭芳華心裡,自己的弟弟蕭裔遠就是她最信任的人。
能跟她弟弟相提並論的人,那就是比她自己的生命還要重要。
溫一諾抿了抿唇,猶豫了一會兒,還是低聲說:“我剛才查了一下資料,確實有個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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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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