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證明,宋三嫂真的會忘。
不。
她壓根就沒記著。
自己吃的是家裡養的雞,是公中的東西,跟大伯哥有關係嗎?
隔天在飯桌上邊喝著那用雞骨頭二次熬出來的湯時就提出要宋時還她一家衣裳的事來。
她這麼一提,二房也想起了。
臥槽這兩天顧著養傷跟吃雞,竟然忘乾淨了。
宋時就一句話,“先把這些年吃了勞資打的野味都吐出來,再來說衣衫的事。”
兩家又扯公中。
宋時:“那行吧。”
知道這些人佔起便宜來就沒個完,還超不要臉的,說再多也沒用,當天吃了早飯就跑了趟山裡,兩個時辰後回來手裡就提了只兔子。
那野兔全身灰色,皮毛厚實,抓在手裡沉甸甸的晃,他估摸了一下,少說也有六七斤。
質量很高。
宋家一家看到都很高興。
宋母少見的對他露出笑來,“這兔子不錯,一會兒拿去鎮上賣了,正好給么子添一刀紙。”
宋時沒理她。
去廚房拿了菜刀。
出來就收拾兔子。
他動作很嫻熟,宋母還沒反應過來就放了血,開始剮了。
宋母:“.”
尖叫一聲。
“老大!你怎麼殺了!這兔子是要拿去換銀子的!”
你這一刀下去,殺的哪裡是兔子,是銀子啊!
宋時頭也沒抬,“我抓的兔子我說了算。”
“那你還是我生的,我生的孩子我說了算,我兒子的東西我當孃的還做不了主了?”她瞪著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