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著母親的把柄,我像是得到了一張免死金牌。
我開始從母親那裡要錢。
她有錢。
宋時的工資全部在她手裡,她穿金戴銀,吃著幾千塊錢一頓的午餐,她比誰都過得逍遙。
而我這個當女兒的,人到中年,亞歷山大,幾乎忍成了神龜。
我要錢。
我威脅母親,要是不給我錢,我就把那個秘密告訴宋時,“到時他知道你不是他親媽,看他還會不會養你!”
這是母親的七寸,她只得乖乖的給我轉賬。
一邊轉一邊咒罵。
我一點兒也不在乎,我捱罵還捱得少嗎?只要給我錢。
老話說得好,萬事無錢難。
於是,宋時不再是母親一個人的提款機,有了他的工資,我的壓力小了很多,女兒想買的裙子,兒子想要的手機,老公想要的魚竿都不是問題了,每年還安排了一次全家旅遊。
兒子結婚的婚房也付了全款。
婚禮辦得風風光光。
宋時一個人坐在角落,面頰消瘦,神情落寞。
我翻了個白眼,心裡暗罵了句蠢貨便不再理會。
因為要‘資助’女兒一家,母親的日子肉眼可見的拮据了下來,比如平時一兩百的午餐得砍一半下來。
我不傻。
要過分了母親肯定不依的,到時我跟她都討不了好。
便如此相安無事的繼續了下去。
一直到她去世。
母親死了,我就知道我的好日子到頭了。
我鬆了口氣,胸口又有點悶,裡面不滿、憤怒在發酵。
好在還有房子。
好在之前讓母親錄了遺囑。
不會有紛爭。
我那個聽話了一輩子、懦弱了一輩子、被壓迫了一輩子的弟弟肯定不會跟我搶的,我會順利的繼承老宋家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