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成說:“當然可以,但你能保證去看過就回家嗎?”
又晴很不服氣,顯然自己的小心思被看穿,小聲地問:“要是我不走了呢,又是你走嗎?”
林西成故意皺眉看她:“我家,憑什麼我走?”
又晴的語氣帶著幾分央求:“那就都不走了,好嗎。”
林西成低頭用app再叫了一輛車,拉著她的手往路邊走,又晴還沒敢太興奮,試探著問:“是送我回去嗎?”
林西成反問:“不是要去我家,不去了嗎?”
女朋友立刻興奮起來:“去呀,去呀。”
林西成叮囑:“但是要老老實實的。”
又晴兩眼冒心心:“什麼老老實實?”
林西成把她笑成花痴的臉推到一邊,今晚唐嬌多喝了兩杯,這傢伙也沒少喝,不論如何大家都挺高興的,那就好。
袁又晴抱著他的胳膊,咕噥道:“我知道了,怪不得這三年,你能一點反應也沒有,你早就習慣被小姑娘喜歡了對吧。唐嬌說,開始流行情人節給男生送巧克力後,你每年都收到很多很多,就算寒假還沒開學,也會有人在路口等著你,她和她哥哥到了晚上就等你分巧克力。”
林西成直搖頭:“她都跟你瞎說些什麼?”
又晴卻很高興,一直笑眯眯的:“聽你以前的事情,我能聽一個晚上,要不是明天都還要上班,我要拉著嬌嬌去再續一攤。”
林西成道:“唐嬌酒量不好,喝不多。”
又晴很是羨慕:“雖然你們只是好朋友,是哥哥妹妹,我還是很羨慕的,還有點嫉妒,唐嬌跟你說話特別親暱,你對她也是。”
林西成看著她,又晴沒什麼底氣地耷拉下腦袋:“對我就不是,什麼都要我求你。”
的確,從小到大,因為臉長得還算不錯,功課好體育好,小學開始就一路開掛到高三拿了保送名額上大學,弄堂裡的鄰居都說,他是草窟裡飛出的鳳凰。
理所當然的,他也從小受女孩子喜歡,唐嬌仗著跟他關係親密,幫人牽線搭橋送情書,不知道訛了人家多少零食。有次一個小姑娘找上門來,後悔把新筆袋送給唐嬌,想要回去,才被大人發現這事,那丫頭捱了頓打總算老實了。
所以,林西成是習慣了被喜歡、被仰慕甚至被追求,從得知袁又晴是大老闆女兒,並從她手裡得到第一個優於別人的機會起,他就明白,又晴喜歡自己。
但這三年來,沒有對這份感情做任何回應,不是他真的僅僅想利用人家,更不是虛偽地以退為進,他就是明白自己配不上這樣出身的大小姐,一直在等袁又晴的熱情退下去。
再有,便是他心裡……
“對了,那個郭旭東蠻厲害的,銀河的CEO親自下場去挖的人才。”袁又晴打斷了他的思緒,一本正經地說,“我從沒見過他,但是你看,他認識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