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方景點頭,不好意思笑道,“最近打算在魔都買房,但地價太貴了,手頭有點緊。”
隨便編一個理由,張口就來,沒有半分遲疑。
“年輕人有這個想法是好事,有了錢買房安家,將來成家立業也算有個歸宿,我支援你!”
話音一轉,賈總笑著繼續道:“去年這個時候你都還沒來公司吧,一年不到時間就能在寸土寸金的魔都買房,後生可畏,多少人一年工資都都買不了幾平米的廁所。”
“哪有,要不是公司關照,現在我也買不了廁所。”
“你啊,什麼都好,就是謙虛油滑。”賈總樂開花,“不過這個性格是好事,圈子裡容易走得更遠。”
“專輯分成的事你放心,一分都不少你的,不但不少,以後還會更多。”
早已準備好的檔案拿出來遞給方景,賈總道,“專輯的事我們一會再說,以你現在名氣合約也該升級了,這是a約,和易鋒一樣。”
方景沒看前面七八頁的福利,直接翻到最後面違約條款。
生效日期一五年十二月三十,合約十年,違約金八千萬。
因個人原因導致代言品牌和即將上映影視劇受損,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損失。
方景心裡冷笑,這特麼真會做生意,出了錯藝人一個人全抗,公司只負責介紹影視資源和分錢。
關鍵還貪小便宜,合約生效是在十二月最後一天,也就是說這次專輯的分成還是按之前的算,這麼大的公司,幾百萬,至於嗎?
看了看前面福利,除了三部大劇男一,方景發現他比李易鋒多了一個專輯和演唱會。
公司承諾一年最少給他發一張專輯,五年內年內演唱會不低於五場。
至於分成他拿百分之七十,剩下的歸經紀人和公司。
“謝謝賈總。”方景做出一副激動的表情,“這個事有點大,能不能給我一段時間好好考慮?”
“沒問題,應該的,不過不要太多時間,半個月內給我答覆就行。”
“好!那專輯的事……”
“不急,你簽完合同我們就把賬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