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放心”
三人說笑著上車離去。
“段秘書!王律師!”看到三人車子離開劉和平才回過神來,想要追他們已經來不及了。
王志浩說的話太嚇人了,他說他會跟蹤這個案件是什麼意思?這不就是不依不饒的意思嗎?自己怎麼把這事瞞下去?這是要死磕到底的意思麼?
楊萌他們已經不關心這事了。
他們開開心心的喝著酒聊了很久。
王志浩其實想不明白,為什麼龍家人對這個年輕人這麼客氣。他調查過楊萌,就是個普通打工仔而已。
但是他可不傻,龍家人能對這個年輕人這麼客氣那肯定是因為這個年輕人有他不知道的事情,所以他也不遺餘力的幫楊萌。
現在楊萌身上牽扯到兩個案子,都委託王志浩做代理人。
偷車的事情其實處理起來說麻煩也麻煩,說簡單也簡單。
因為按照法律只要年齡過了十六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楊萌堅持和他們死磕?他們沒什麼好結果。
但是這量刑標準就比較難確定,這裡面存在一個複雜的情況:
因為這幫孩子偷車偷了好幾年,好幾個從十三四歲就開始偷車。
而按照法律,十四到十六歲之間是不計入刑事犯罪年齡的,而這段時間偷東西的價值是不計算在這個案子裡的。這也就是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開庭的原因:要確定他們原來偷的車到底是十六歲之前偷的還是十六歲之後偷的。
不過說起來也算他們倒黴:他們偷楊萌的這一輛車的價值就夠‘數額巨大’標準;而且他們多次盜竊算是‘情節嚴重’,因為這事判他們個三五七年都有可能。
現在孩子們家長拖時間,一方面是想辦法把自己的孩子變成‘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來減輕罪名;另外則是想辦法對楊萌的摩托車下手:他們多次找相關部門給楊萌損失的摩托車定價,要求折損車價定的越便宜他們孩子受刑越少。
反正現在就是那些偷車賊的家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時候了。
不過王志浩胸有成竹,因為楊萌這輛摩托車價值在那裡,而且新車過戶不到十天,這怎麼折價?他已經做好面對這場訴訟的萬全準備。
至於楊萌被告強x的事情?這更是一場鬧劇,壓根就不用放在心上。
再說了,王守志家自己的事情就夠他們鬧心的!
不過段博文倒告訴楊萌一個不太好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