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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流芳千古! (1 / 3)

第一次被告,林牧還是有點懵,按照律師約見地點,來到了咖啡廳。

律師已經在等著他了,徐宏自然是不可能出面的。一切的交流都是由律師提起訴訟。

林牧坐下後,律師跟林牧握了下手後,就直接提出了徐宏的要求。

“林先生,我的當事人要求刪除你在部落格上的文章,並且在市級以上的報紙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共計八百六十萬元。”

“你先等等。”林牧叫停:“憑什麼?”

“你的文章已經對我當事人的名譽造成了損害,我方有權要求你這麼做。”

“請問是什麼損害?”林牧一點都不慌,畢竟這次他用詞還挺講究的。

律師也不跟林牧打嘴仗,他這次過來就是通知林牧而已,“既然林先生不同意和解,那就到時候法院見吧。”

說完就要收拾東西走人。

林牧也不攔著,又不是隻有徐宏會找律師。

等人走後,林牧再次聯絡了之前告胡大公子的律師事務所,讓他們找個人過來處理。

剛打完電話,徐宏的律師就又出現在林牧面前。

林牧抬頭,“還有什麼要求麼?”

“不是。”那律師笑了笑:“認識一下,我是林飛馳,您撥打的就是我們律所的電話,我離得近,先來跟您對接。”

“???”這關係弄得林牧都楞了:“你等會?你這是接完原告接被告啊?”

“您誤會了,是律所接的,我個人只能接一個當事人的案子,按照我的分析,您的勝率較大,所以徐宏先生的案子我交給我同事去處理了,您的案子由我負責。”林飛馳說著雙手遞給林牧一張名片。

林牧接過來一看,餘杭飛馳律師事務所,林飛馳。

“你們這業務夠廣的啊,這都到湘南了還能找到案子?”林牧感慨了一句。

林飛馳在林牧對面重新坐下:“我們律所比較專注於藝人的案子,所以一般圈內的案子都會找我們。”

“嗯。”林牧點了點頭:接著問道:“那你覺得我這次的勝算有多少?”

林飛馳笑了笑:“百分之五十吧。”

“……”林牧突然有些後悔了,這律所不會是騙子吧?之前告胡大公子的時候他們就沒給自己一個準話。

現在接完兩頭,他說自己百分五十?

自己跟徐宏都輸了,就他們律所賺了是吧?

似乎是看出了林牧的不信任,林飛馳解釋道:“這主要是您的文章裡面還是有些攻擊性的言論,要是再隱晦一些,那勝訴的把握也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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