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都市言情>這個明星有大病> 第四十七章 還錢!
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四十七章 還錢! (1 / 4)

晚上。

林牧帶著寧桃二人出門慶祝。

剛到包廂坐下,服務員就一直盯著林牧的臉,弄得林牧都有些莫名其妙。

還是田亦凝比較有經驗,笑道:“你是想簽名對吧?”

服務員是個小姑娘,此時有些害羞的點了點頭:“是,是啊,我是你的歌迷,你的《兩隻蝴蝶》我很喜歡,我還給你投票了!”

“簽名?”林牧怔了怔,接著咧開大嘴笑得跟個傻子似的:“來來來!一個簽名怎麼夠,要合影麼?”

小姑娘臉紅紅的:“我手機畫素不好。”

“沒事沒事,來!”

第一次遇見粉絲,林牧比對方還興奮,拉著人小姑娘又是簽名又是拍照的,等過足了大明星的癮,才戀戀不捨的放人去上菜。

寧桃在一旁看著好笑,“你有必要麼?”

“有必要!肯定有必要!”林牧志得意滿的坐了下來:“哥們現在也算是名人了!”

而田亦凝倒是若有所思,撐著下巴道:“我可能知道你的票為什麼這麼高了。”

林牧一愣。

是啊,他的票全是這些粉絲給他投出來的!

這些歌壇沒有照顧到的群體,聽不懂所謂高雅的群體,就憑著兩首歌,甚至是隻聽過林牧的彩鈴,在知道了林牧參加比賽之後,紛紛給林牧投出了自己的一票。

林牧正想著,菜就上來了,只不過上菜的小姑娘換了另外一個人。

等上完了菜,就這麼磨磨蹭蹭的在包廂裡待著。

林牧這回明白了:“要簽名麼?”

小姑娘興奮的點了點頭!

接下來這一餐,林牧包廂的服務員不斷的換人,而林牧的簽名也送出去了一大堆。

看得一旁的田亦凝都有些吃味,她上街的時候都沒有林牧這麼高的待遇。

林牧這人氣比她還高了。

……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