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了充足的兵力,加上巧妙的戰術安排,這樣的攻擊行動,想要失敗都不大可能。
只要壓制住防空戰鬥機,由20架B52G投射的數百枚重型反艦導彈,肯定能消滅第六十一特混艦隊。
不過,斯塔克並沒掉以輕心。
在派出護航戰鬥機之後,3艘航母又各自出動了2架EA6B電子攻擊機。
安排艦載預警機指揮護航作戰的難度極大,主要是預警機的航程不夠,飛行速度也跟不上戰鬥機編隊,而冒險前出又有被敵機擊落的風險,不過派遣幾架電子攻擊機為護航戰鬥機提供支援,就沒那麼麻煩了。事實上,第51特混艦隊也就只有這6架EA6B狀態良好,能升空執行作戰任務。
顯然,斯塔克從一開始就把希望寄託在轟炸機身上,沒想過要依靠艦載航空兵消滅第六十一特混艦隊。
其實,這也反映出,紐蘭海軍的戰前準備確實不夠充分。
第51特混艦隊的3艘超級航母都只搭載了6架EA6B。
雖然這個數量比平時增加了50%,但是相對於高強度的作戰行動,6架電子攻擊機肯定不堪重負。
要說的話,梁夏海軍也有類似的問題。
和平時期,梁夏海軍的一支艦載航空兵聯隊裡,通常有1個小隊的電子攻擊機,一般是4架,少數為6架。只是梁夏海軍總共有15支艦載航空兵聯隊,裝備的電子攻擊機卻達到了120架。
也就是說,在標準情況之下,每支艦載航空兵聯隊有8架電子攻擊機。
平時減少部署數量,其實是因為電子攻擊機的維護保養比較麻煩,而且在日常戰備巡邏當中,出動電子攻擊機的機會比較少。少搭載幾架,不但能夠減輕航空部門的作業負擔,還能節約一大筆開支。
至於多出來的,編在非部署狀態的航空兵聯隊裡面。
因為隨時都有幾支艦載航空兵聯隊處於非部署狀態,所以說留下幾十架電子攻擊機,也就是部署在海軍航空站裡面,也不是什麼大事,不存在因為利用率不高遭到論議兩院責難的問題。
其實,也就是因為戰備部署時間相對較短,所以跟同型號的艦載攻擊機比起來,電子攻擊機的服役壽命長得多。比如梁夏海軍的“攻5CZ”已經服役了差不多30年,而同時代的“攻5C”早已退役,即便是晚了近10年才加入戰鬥序列的“攻5F”都已經陸續退役,而“攻5CZ”至少還要服役15年。
當然,在進入戰鬥狀態之後,肯定得恢復戰時編制。
在波沙灣戰爭爆發之後,梁夏海軍就立即做了調整,讓執行作戰任務的艦載航空兵聯隊的電子攻擊機分隊達到滿編狀態。
實戰證明,8架依然是遠遠不夠!
相對於頻繁的作戰行動,特別是在戰爭的初期,在需要強行突破敵人防空網的時候,每次作戰行動都需要電子攻擊機的掩護,而且作戰強度非常大,使得電子攻擊機部隊幾乎是在疲於奔命。
關鍵還有,海軍的電子攻擊機擁有更加全面的作戰能力。
相對於空軍的“攻8FZ”,海軍的“攻6CZ”不但能夠使用電子干擾吊艙壓制敵人的防空雷達,還能夠使用反輻射導彈直接攻擊敵人的防空雷達,具有相當完備的獨立作戰能力,能獨自完成防空壓制任務。
在通常情況下,“攻6CZ”都是以雙機編隊出動,分別負責電子干擾與防空壓制。
如果由空軍的作戰飛機來執行類似的干擾壓制任務,不但需要出動2架“攻8FZ”,還要出動數架攜帶反輻射導彈,專門執行防空壓制任務的戰鬥機或者攻擊機,作戰效率明顯不如海軍的“攻6CZ”。
正是如此,在波沙灣戰爭中,海軍的電子攻擊機非常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