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明蘭其實是有些嫌棄野豬肉的。
沒有煽過的野豬肉,肉質又腥、又柴、還硬。
也就是她這個在末世過了十年苦日子的人,捨不得浪費新鮮的食材。
為了肥仔的乳牙考慮。
她從裡面挑了野豬身上最嫩的裡脊肉、梅花肉等約莫十斤。
還在神木精華液與狗米草草根汁裡,泡了二十四個小時。
最後,這十斤嫩肉就折騰出了不到四斤肉鬆。
焦香甜鹹口的肉鬆,還殘留了一絲絲野豬的豬味兒。
舀一勺進嘴,不需要怎麼嚼咀便能在口中化開。
甘明蘭決定今後喝米粥的時候,就挖兩勺子拌在肥仔的米粥裡。
實在是佐粥神器呀!
心裡還有些可惜,不方便給便宜男人加餐。
這個便宜男人如今是越發賢惠了。
不僅給她肚子裡的孩子做了好幾身,針腳細密的衣裳。
還給她和肥仔各做了一頂帷帽遮陽,怕兩人被烈日灼傷。
左文康倒不認為,女人只有面板白皙才是美。
鳳朝好一些貴女,就以小麥色的肌膚為榮。
主要還是這母子倆的膚色過於嬌嫩,太陽一曬,就容易脫皮。
他不得不主動操心起兩人的面板保養問題來。
左文康的巧手除了會做衣裳、配飾。
現在一家四口人腳上穿的草鞋,也是他編的。
每日規定要走五十里路,消耗最快的可不就是腳上的鞋子了麼?
他編出來的蒲草鞋。
鞋頭微微翹起,就像一隻小船,鞋正面為鏤空狀,還帶有整齊的鞋帶。
精美得就像是藝術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