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大清早。
大名府的知府大人還沒起床,就被下屬敲響了家門。
今兒,他攤上大事了。
那個殺人兇手,實在太猖狂了!
竟然在牢獄的值夜房裡行兇!
置他這一府之首為何地?
還,連殺了七人!
那可是七條人命啊!
不是什麼阿貓阿狗。
最讓他心驚的是:
哪怕是最有經驗的仵作。
驗完七具獄卒的屍體後,都判斷不出,兇手殺人所用的兇器是何物!
如此整齊又細密的傷口,又沒留下任何打鬥的痕跡,他做官二十幾年都聞所未聞。
府衙的衙役們,傾巢而出。
將這七個獄卒的日常生活,調查了一個底朝天。
忙活了一個白日,半點有用的線索都沒找出來。
他們喝酒賭錢或嫖妓等毛病,是有。
能上升到惹出人命的事,卻沒有一樁。
初步判斷。
兇手不是這幾人的同僚,就是牢獄中關押的囚犯了!
想到後者,人心惶惶。
衙役和獄卒們上班期間,去哪裡,都要結伴而行。
甚至,連上茅房都不敢一個人去。
大名府府衙的牢獄中,現在關押了八百多號囚犯。
從每間囚室掛在外面的鐵鎖來看,一點被暴力開過的跡象也沒有。
況且,囚室離值夜房還隔了好幾道門呢!
查不到任何蛛絲馬跡。
知府大人本著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原則,讓下屬們地毯式排查。
首當其衝的是死囚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