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小院兒也就四個房間,徐父徐母住一間,徐茂嚴徐茂寧各住一間,還有一間是徐婉寧的。
徐茂嚴和陶曼曼,徐茂寧和袁欣的事兒,基本上都已經定下來了,最晚明年,他們倆都要結婚。
家裡一下子多兩口人,會顯得逼仄起來,更遑論之後兩對小夫妻各自有了孩子。
況且,家裡人多了,意味著矛盾也會多起來。
哪怕陶曼曼和袁欣都是頂好的姑娘,徐母也自認自己會做一個不插手的好婆婆,但一起生活,免不了要磕磕絆絆。
之前徐母並沒有要買房子的打算,因為徐茂嚴結婚以後,部隊會給分房子,正巧陶曼曼又是部隊的軍醫,住在部隊裡明顯會方便很多。
而徐茂寧的單位也會給分房子,到時候小兩口願意住在家裡,或者去單位分的房子都可以。
但徐婉寧買房子又買地皮的行為,給了徐母啟發。
也許,她可以給孩子們買房子。
“媽,其實我覺得,可以給哥和茂寧買房子。雖說單位都會分房子,但房子到底不是屬於他們的,只有居住權,卻沒有買賣權。還是在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會好一些。”
“可是,京市的房子動輒就要幾千上萬,家裡能勉強湊錢買一套,卻買不起兩套房子啊!”
兩個兒子,到底給誰買?
手心手背都是肉,總不好厚此薄彼吧?
就算兒子之間感情好,不在乎這個,難道兒媳婦也會不介意吧?
畢竟這不是幾十塊錢,而是幾千塊。
而且,徐母也想以孃家的名義,給徐婉寧買一套房子。
沒理由兩個兒子都有了,獨獨把女兒給落下。
“幾千上萬,是儲存的好一些的四合院的價格,尋常的房子可沒有這麼貴,一般兩三千就能買一套不錯的了。如果只是拿來居住而不是投資的話,也足夠了。”
“那你為什麼買四合院,而不是買尋常的房子呢?”
徐母的這個問題,倒是把徐婉寧給問住了。
正在她思考著該怎麼解釋的時候,徐母忙道:“阿寧,媽沒有別的意思,媽就是想問問你,買四合院和尋常的樓房,哪個更划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