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之中有誰不想得到?
更不要說,傳說若是集齊天地人三書的話,就能成為唯一真神,擁有改天換地的力量。
自己都已經有人書了,要是能把天書搞到手,老孃回去就發動整個冥界滅了崑崙和永恆國度,搶也要搶到地書。
然後——
整個天地都不知道過去了多少劫,丫到現在為止壓根沒有一個人抓到命運這傢伙。
今天你就告訴本冥王。
本冥王隨便找個人,然後那個人隨便拉一個被打個半死的人,說這是命運?
糊弄誰呢~
這種機率就好像是你應聘個外賣小哥的工作,然後你同事告訴你,他之前是月入四五萬的設計師,這還不算,晚上搶外賣單的時候,一看地址——
送殯儀館的。
兩件事撞一起遇到的機率。
老孃看起來就這麼像不太聰明的亞子嗎?!
“嘩啦啦啦~”
下一刻,不等蕭瑟說話,一陣翻書的聲音響起。
原本正準備繼續侃侃而談的茶茶臉色一僵。
面前——
那個在自己看起來被打的鼻青臉腫的傢伙,從懷裡掏出一本古樸的書籍。
書籍不停地翻動著,書籍的封面上《皇極經世書》五個大字,即便是自己這麼久沒出冥府了也能清楚地認識。
但這並不是最主要的。
畢竟,書名這東西,其實也就是一個稱呼。
就好像是盤古鴻鈞這樣的名字牛皮吧,有人生孩子也能取這個名字。
以後見了面是不是就要說。
我兒盤古有證道之姿?
我兒鴻鈞有合道之姿?
拉倒吧,你九塊八毛八買一本如來神掌,它也不能讓你學會一、那招從天而降的掌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