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鯤不厭其煩地確認:“沒有任何要求,不要考慮錢,甚至你就假想自己不開心,花了錢才能開心,該怎麼花就怎麼花。”
林鶯沒有再問,可惜她的眼神,始終如同電影《千王之王》裡面那個老千的老婆似的,男人越讓她瘋狂花錢她越是心虛。
“康斯坦丁的表是不是老氣了一點,感覺跟我年紀不搭呢,都是優雅成熟貴婦人戴的。”
“老公,你看這塊芝柏的女表怎麼樣?有沒有好一點?”
“哇,這件範思哲不是麥當娜同款麼?就是去年她拿金球獎那個紀錄片《貝隆夫人》上穿的那件!好復古風哦。”
林鶯連續逛了七八家店,買了三四次,顧鯤每次都是一言不發,只示意她直接刷卡。
顧鯤是有備而來的,卡還不是他自己的名字,而是用身邊人名字開的卡,也不是信用卡,就直接借記卡,最大限度防止暴露身份。
這種沉默寡言臉都不露,只是幾十萬港幣起步眼都不眨刷刷刷的架勢,著實讓那些精品店的女店員們肝顫。
只可惜顧鯤遮得太嚴實了,她們最多也就揣測顧鯤是哪個港片大明星,玩玩沒有往顧鯤身上想。
主要顧鯤平時也不在香江混,而且在大眾思維裡總覺得他這種檔次的人是不需要親自出來買東西的。
“這哪個明星呢,看不清臉,但身材是真的好,亞洲人高壯得跟白人似的,看那肌肉。”好幾家精品店的女服務員都竊竊私語。
不過這些都不是顧鯤在意的,他在意的是林鶯買東西的時候似乎有些放不開。
最後在範思哲那家店裡,因為顧鯤本來上輩子就對範思哲這個牌子的興風作浪喜歡惹事不太滿意,所以他的懷疑出現了總爆發。
“鶯兒,如果不喜歡,其實不用勉強的,我怎麼覺得讓你買東西,反而成了一種負擔。”
“沒有啊,我不是很喜歡麼。”林鶯當時還比劃著那件阿根廷前總統夫人紀錄片同款連衣裙,渾然不知道老公是什麼意思,或許她自己都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壓到了潛意識深處埋藏了起來。
顧鯤無奈地搖搖頭:“我看得出來,你幾次都徵求我意見,剛才芝柏那個表,你其實也不是很喜歡吧,你明明有覺得老氣——你該不會是在顧慮‘穿什麼才配得上我的女人’的身份、穿出去不給我丟人,才選的?
你就是你自己,不要模仿麥當娜,也別覺得穿得跟阿根廷總統夫人一樣就會給我長臉,我要的是你自己喜歡!只要你喜歡,哪怕你陪我出去的時候穿個風騷的小吊帶,我也不會覺得你給我丟人的!”
顧鯤是為了來做奢侈品品牌調研的,林鶯這樣處處考慮他,小心謹慎的買東西,不敢放飛自我,反而讓顧鯤有些頭疼。
至於小吊帶,確實也不丟人,反正林鶯又不是他正妻。顧鯤本來就是很寬容,容許自己的女人在這些細枝末節的地方放飛自我的。
林鶯怔怔地靜了下來,一開始是楚楚可憐忽閃著溼潤的眼神,隨後似乎是被感動了,情不自禁狠狠抱住了顧鯤。
“老公我以為你帶我出來是要我收拾體面一點呢,可如果你是為了要我自己喜歡,我根本不需要這些奢侈品啊。在你身邊,我穿我自己喜歡好看輕鬆時尚的東西就好了。奢侈品不就是個社交體面麼?我是你的女人,這一點還不夠我驕傲麼?”
一個渾身上下穿了價值幾百萬英鎊服飾珠寶的女人,跟林鶯站在一起,林鶯也不會自卑的。她只要心裡存了“我男人是顧鯤”這個炫耀點,隨時可以有足夠的心理優勢把那些穿得很名貴的女人秒殺成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