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當然是他昨天剛買的,一共買了三部,自己和妹妹各自留了一部,然後還有一部給了龍五。
大馬的手機比華夏便宜一些,同樣是諾基亞的1011,只要3500令,折算下來只相當於八千多人民幣。
顧盼作為高中生,本來不該用手機的,但顧鯤考慮到他們家經常容易有突發情況,有手機方便及時聯絡通知,加上94年的手機也不能打遊戲、不會耽誤學習,所以才給妹妹也配了——要是三天前顧盼就有手機的話,那麼龍五就沒必要肉身潛入去通知她跑路了,一個電話就能讓她躲避危險。
至於給龍五的那個手機,就算是這次龍五、陳麗一系列忠心和優異表現的獎勵。
一部手機怎麼說也相當於他們夫妻倆加起來一個半月的基本工資呢,這個獎金足夠籠絡人心了。龍五拿到機器的時候,對顧鯤那叫一個拍胸脯打包票,表示一定繼續好好幹。
廢話少說。
一言以蔽之,顧鯤的簡訊內容,就是跟林鶯辭行,順帶送她一些不怎麼貴重的小禮物,算是答謝她這幾天的幫忙。
林鶯很快就回信了,還給了他一個地址,讓他到那兒樓下等。
顧鯤知道,這就是林鶯家的住址了,果然離惜春園和那家賓館不遠。
10分鐘後,他就跟接頭一樣,到了對方樓下,然後很快有個嬌小的黑影溜了下來。
“謝謝你幫忙,以後我妹也要拜託你照顧了。我知道你家條件好,你也不缺啥,給你點小玩意兒。”顧鯤說著,拿出一個禮盒,遞給對方。
林鶯撩了一下斜劉海的長髮:“這兒太暗,去旁邊找個喝東西的地方,慢慢拆吧。”
“你不回家再拆麼?晚上出門父母不管你嗎?”顧鯤有些不安,他不想惹麻煩。
林鶯狡黠一笑:“我爸在惜春園呢,我媽去收租了——我家那個賓館,有幾戶是按打折價長租的,月結。”
原來還是包租公包租婆的家庭。
林鶯就輕車熟路領著顧鯤,逛了幾百米,找了沙撈越河畔街口的一家咖啡館,進去要了一杯咖啡一杯奶茶。
然後她輕輕拆開禮物的包裝,發現裡面是一些公仔之類的東西。
那是一套曰本SNK授權的正版手辦,都是街機遊戲“拳皇”裡的女性角色,顧鯤今天在古晉最大的SHOPPINGMALL買的。
他送這玩意兒,也是考慮到妹子可能會喜歡萌系小玩具。同時手辦這種東西,不識貨的人會覺得很便宜,收禮的時候不會有心理壓力。而等她們搞明白這玩意兒其實沒那麼便宜,收也已經收了,人情就還清了。
看到那個穿著V型裹胸的不知火舞手辦時,林鶯眉頭微微一皺,臉色也微微一紅,有些羞惱。不過很快她就注意到了另一個紅色水手校服的手辦,迅速緩解了尷尬。
“啊!你說我很像這個遊戲角色是吧?還真挺像的,原來叫麻宮雅典娜。不過我哪有她漂亮。”
林鶯其實很開心,偏要擺出一副“我昨晚沒看書,今天考試死定了”的女中學生式虛偽。
顧鯤很滿意這個效果:“那就是喜歡了,喜歡就好。我明天就要出海了,今天順便也跟你們道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