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什麼?”
隨手在山雞上面撒了點鹽,沈哲抬頭。
“狼王是母的,看上你了……”
趙辰道:“這些東西則是聘禮,想要招你為贅婿……
沈哲臉色發青:“你很閒嗎?很閒過來烤肉……”
“好嘞……”
嘿嘿一笑,趙辰來到跟前,將架子上的肉,緩緩翻滾,火光照在臉上,明滅不定,沉默了片刻,抬頭看向眼前的青年:“沈哲,謝謝!”
“謝什麼?”見這位好友又開始發神經,沈哲捂著額頭。
學渣身邊,就沒有一個正常人嗎?
“剛才的事!”
看過來,沒有紅眼圈,沒有激動,趙辰有的只是堅定。
當時,不知道狼王的目的,是生是死,誰都不知,眼前這位,完全可以憑藉速度逃走,不用跑贏狼王,只要跑贏自己,就安全了!
可對方去並未這樣做,而是要吸引狼王,給自己留下活命的機會……
單這一點,就值得他趙辰,一輩子追隨,是他一輩子的兄弟!
“好好烤肉,真要感激,就說……”沈哲擺了擺手:“沈哲,你是個好人!”
煽情什麼的,最沒意思了。
“沈哲……你是好人!”
低聲唸叨了一句,趙辰隨即抬頭,眼中滿是迷惑:“怎麼感覺……你向我表白,我拒絕你了呢?似乎表白女生,都喜歡這樣說,而且,據我所知,王曉峰經常寫情書,已經被拒絕五十多次了,關鍵,是同一個人……”
沈哲:“……”
懶得理會這個二貨,向腦海中看去,伴隨剛才趙辰的話語,筆記本旁邊果然再次多出一根鉛筆。
之前,面對狼王,不想讓好友受到牽連,讓其離開,情真意切,不拋棄、不放棄,傳播正能量,再次符合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誠信”、“友善”,獲得了對方的真心感激。
鉛筆,應運而生。
“嗯?第三頁能夠翻開了……”
沈哲眼睛亮了,急忙翻開,看了一眼,忍不住一愣:“這……怎麼又是等於號?”
(公佈群的單章刪了,再發一遍群號:439451437,大家可以加群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