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
兩人立馬正了正身體,敬了一個禮。
“溫煦是你們抓來的?”
兩人相視了一眼說道:“有人報警說他執槍,而且是五六式衝鋒槍,並且還從他們的手中搶去了四百多塊錢!我們一接到了案子立馬就開始佈置,透過電子眼鎖定了嫌疑人,然後在收費站將嫌疑人抓獲”。
聽說有人報警說是有人持衝鋒槍,局長就明白了這個事情自家手下處理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凡是涉及到槍支的問題都是馬虎不得的,寧可信其有不可放任,這是原則問題。
“槍在哪?”
“沒有找到!”兩人苦著臉又相互看了一眼:“也有可能被嫌疑人丟棄在了路邊什麼地方”。
“派人去找了沒有?”
“派人去找了!”
兩人臉上都有點兒尷尬了,因為找了一夜,這一路一沒塘二沒河的,就算是有兩三條小溝也沒不到膝蓋,裡面有什麼沒什麼一眼就看清了,而且扔這麼重的槍,怎麼可能扔的遠呢,早上得到的訊息說沒有找到,那麼情況就很不妙了。
局長一聽立馬皺起了眉頭,作一局長他怎麼可能傻,張口就問道:“是沒有,還是沒有找到!?”
中年警官苦笑著說道:“估計是找不到的!以我看來,這一次報警人有不小的問題!”
“怎麼說?”局長這邊緊皺著眉頭說道。
“我們剛剛瞭解到這些人經常性的在路上私設關卡,向著過往的司機收取一定的費用,一般是十塊二十塊不等,但是遇到豪車的時候,並且視車主而定就會視車子還有車主的反應獅子大張口,索取一千到幾千不得的過路費,很多豪車司機尤其是外地司機這邊也只得付出一筆錢,通常講講價也就是五六百就過去了……”中年警官說道。
事情很簡單,這夥人就是靠著攔路訛錢的,手段就是先大張嘴,最後司機講講價,給個小几百也就放人過去了,就是靠著路這些人做起了無本的買賣,一時間小日子過的還挺不錯的。
局長一聽,立馬怒道:“陸予良是幹什麼吃的!”
“領頭的那個聽說和臨海那邊的縣委書記有點兒關係,而且那地方也說不清是臨海還是咱們明珠!”中年警官想了一下還是把後面一句加了上去。
這話說的就有點兒不負責了,什麼叫臨海和明珠分不清地界,分自然是分的清的,只是兩邊都不想惹麻煩,推責任!
有些部門在收錢的時候那是爭先恐後削尖了腦袋往前衝,但是讓它們背責任或者是問責的時候,一個個都當成了縮頭龜,就這樣愣是讓一幫子小農民這邊設起了小卡,安生的賺起錢來。
局長一聽也明白了,沒有點兒後臺,誰有這膽子在私下裡設卡,尤其還在是明珠了邊上,那肯定不是一般的村民可以乾的起來的,總要有保護傘才成,就算是沒有明的,也會有暗的,就像是現在,大家都知道這一層關係,於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民不舉官不究大家一起和光同塵,天下太來。
“這些人呢?”
“剛才的時候我已經讓人控制起來了,不過這些人還是堅持說這位持槍,並且搶走了他們的錢!”中年警官說道。
“搶走了多少錢?”局長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