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小丫的命運是多舛的,原本以她的成績,考一個不錯的學校綽綽有餘,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這次的高考並沒有發揮好,最後也只考上了一個專科。
“要不就六點到七點間,你陪我去溪邊逛逛?”
孟非的高中不遠處,有一條小溪,夏天的時候,很多女生喜歡拿著課本,坐在溪邊,把腳丫伸進溪水。靜靜的看書,或者輕聲的背誦課文,而那些荷爾蒙爆發的男生,則是裝模作樣的拿著書,光著腳踩在溪水裡,遊走在女生的周圍,大聲嚷著與課文無關的詩句,例如李商隱的無題,唐伯虎的桃花庵。
小溪離兩人的家都不遠,剛好處在兩村的中間,榮小丫的提議自然是最好的,有浪漫的去處,也縮短了各自回去的路程。
“好是好,只是六點到七點,不正是吃晚飯的時間嗎?你不餓嗎?”
“我可以晚點再吃,你要是餓的話,可以吃完再來。”
既然小丫都這麼說了,孟非自然也不好反對。
“那好,那我們不見不散。”
小丫開心的走了,剛拐出了門口,“啊”的叫了一聲,孟非著急跑出去一看,看著一臉猥瑣的王胖子不好意思的撓頭。一看那狀態,就知道在偷聽兩人說話。
小丫憤憤不平的離去,王胖子進了房間。一臉無趣道:
“還以為你們會說什麼你儂我儂的情話。害得我腳都蹲麻了。”
孟非一臉鄙視道:“結婚以後,你會發現夫妻生活比這個更加平淡。”
“切,搞得你好像結婚過一樣。”
“誰結婚了?”人還沒有進來,門口一個大嗓門就喊道。
一個留著雞冠發的少年人走進來,道:“非子你不會是與小丫悄悄偷本本領證了吧。”
雞冠發的少年原名曹援軍,因其爺爺是抗美援朝的軍人,加上本姓曹,也就取了曹援軍這個名字,其實,曹援軍純粹是給他老爸背鍋,若是他爸出生在抗美援朝之後,這個名字定然落在他爸的頭上,為此,孟非與胖子還笑話他很久。
“法律規定男的二十二歲,女的二十歲才能結婚。你不知道啊。”
曹援軍疑惑道:“法律有這個規定嗎?”
“非子,你跟一個官二代談什麼法律。只要援軍物色好物件,跟他爸開口,他爸立馬能夠給他們弄來紅本本。”
王胖子說的是實話,在計劃生育嚴打的時代,孟非的丈母孃能夠生下七八個小孩,只是因為他哥是副鄉長。
援軍的爸正好是鄉長,大權力沒有,這點小事還是綽綽有餘的。
男人不會像女人那般噓寒問暖,援軍把孟非的頭掰過來看了看後腦勺,看到腫起來的打包。憤怒道:
“娘希匹,知道是誰不,欺負我兄弟,我要砍了他。”援軍從初三到高三,一直處於叛逆期,因此,家中兩代人都是共產黨員,唯獨他卻學蔣先生的罵人話語,學古惑仔的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