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寧鎮跟大多數美利堅鄉下一樣人口不多,有外來人進入很容易被人認出來。
也是李斯特二人運氣不好,在酒吧裡找老闆娘問埃爾金斯的一幕被在那裡喝酒的當地治安官看見了。
他們也不敢確定李斯特二人就是壞人,只是職業習慣讓他們盯上了李斯特。
李斯特也不是就束手就擒,他是發現來的確實是警察,走的也是正常程式,不然李斯特和貝拉也不會乖乖跟著他們回警局。
好在李斯特二人跟警察是前後腳到的埃爾金斯的小屋,兩人身上都沒有明顯的血跡,埃爾金斯身上的傷也不像是人為的。
但是由於兩人都帶了槍,所以儘管證明了埃爾金斯的死與李斯特二人無關,還是要在警局待滿48小時,讓治安官有時間去核實李斯特二人的身份。
李斯特當時可以將那兩個治安官打暈然後跑掉,但那樣的話他的車牌號就會被記錄在案,他本人也會上當地警方通緝單這可不是李斯特希望看到的。
所以李斯特選擇了配合,至於會不會擔心吸血鬼跑掉,李斯特認為可能性不是很大,或者說要跑早就跑了,如果不在犯下第一起案子後跑掉,那麼基本上就會留下來繼續狩獵下一個倒黴蛋。
“斯特·李先生,我們打了電話給LAPD核實過了,你確實經營著一家偵探社,證件齊全,那位紐約的金也提供了證詞證明你們確實是受他委託的,但是似乎他並不是埃爾金斯的侄子,希望你能解釋一下?”
李斯特心裡罵著金豬隊友,不卑不亢地解釋道:“首先我們確實是受到委託的偵探這一點你也證實過了,其次金是我們的僱主,事實上這是我們偵探社第一份委託,我不想把它搞砸了所以對僱主身份核實,我們做的卻是不到位,我們會改進的。”
治安官盯著李斯特看了好一會兒,似乎想看出李斯特是不是在說謊,李斯特向其展現了什麼叫“真誠”。
好歹是精神30的人,不用使用爆發技能,當治安官的眼睛跟李斯特對上的時候結局已經註定了。
“恭喜你李,你可以出去了。”
“那個我想知道我女朋友她在那兒?”
“她在門口等你。”
“謝謝!”
等李斯特二人離開了警局,治安官才後知後覺,他好像有什麼事忘記交代了,是什麼來著?
埃爾金斯的家,李斯特二人再次來到這裡,看著木屋外面圍著的一圈警戒繩下貝拉突發奇想問了一句:“這種剛發生的案子警方會允許私家偵探隨意出入的嗎?”
“不知道,也許他們以為是野獸乾的,所以並不是很在意這些吧。”李斯特隨口胡謅道,反正治安官沒有特意要求他們這點,有問題也不是他的鍋。
重新踏入命案現場,貝拉突然來了一句:“還要開燈嗎?”
貝拉,你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