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一天的時間終於把湯姆的這個小屋子給徹底清理出來了,黃伯倫累的一屁股癱倒在剛換的沙發上,舒服的不想起來。
“李斯特,你說這個房子現在只有你一個人住?”
“對啊怎麼了?”
李斯特漫不經心的回答。
他還有傷在身,自然要表現的虛弱一點,只有一隻手還幫著做事,累的更快自然要早早就做在一旁,喝著果汁看著別人做事了,沒毛病。
跟他一起的還有來監工,防止熊孩子辦不好事搞破壞,但又同樣有傷在身只能動嘴不能動手的約翰。
“我們不如就在這裡拍攝吧,你原本選的那個屋子不太適合,我看這個就很好。”黃伯倫很無語地看著兩個裝模作樣的做了點事就徹底當起老爺的兩個人,心裡有無數MMP但是不敢說出口。
沒辦法,黃伯倫只能安慰自己,要恰飯的嘛!
是的找好了演員,簽完了合同,李斯特付完了他剩下的薪水,然後又許諾了兩千美元工資的助理工作。
這讓黃伯倫難以拒絕,至於尋找唱歌天才的事他已經拋在腦後了,他算想明白了,自己要是不混出個樣子來,就算找到了理想中的人才回去了也守不住。
還不如趁這個機會積攢點原始資本,就當陪太子讀書了,拿個破DV就想拍部電影,他早過了啥都不懂的憑著一腔熱血奮不顧身的年紀。
要不是看在有美金賺,而且這錢還不累人的份上,黃伯倫才不會這麼上心呢。
至於主動提醒李斯特,也是想盡量幫幫這個說不出是好是壞的小兄弟,不想他滿腔熱血拍出的東西最後一文不值。
雖然他也不覺得自己的提醒能幫多少忙,但是損失能少一點是一點。
李斯特還沒說話,約翰就先開口了:“還是不要了,湯姆要是知道了說不定會揍你一頓。”
李斯特眯著眼思考,湯姆當然不會因為拍個電影就揍他,況且現在這裡只有他一個人住,只要他不說約翰不說,最多一週後就能拍完,到時候湯姆還不一定能回來呢。
約翰之所以會反對,其實是提醒李斯特注意湯姆的身份。
聯邦探員的身份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同樣的聯邦探員的住處也要儘可能的保密。
約翰這次來還帶來了他查到的訊息,那個被他用霰彈槍噴死的,真的是羅格。
至於羅格是怎麼知道湯姆住處的還在調查中,不過李斯特已經將約翰洩密這一點排除出去。
甚至約翰的小組中所有知道湯姆被緊急調往洛杉磯的人都可以排除在外,剩下的嫌疑人就很少了。
李斯特也以為約翰說的有道理,想回絕黃伯倫的提議,事實上如果不是出於同樣的擔心,一開始他就想把拍攝地點放在湯姆家的,洛杉磯到底不如舊金山方便。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湯姆的住處已經暴露,再住下去肯定不合適,所以搬家已經成了必然,那自然就沒有任何顧慮了。
李斯特把自己的考慮一說,約翰覺得確實如此,也就不再反對了。
希德妮·普雷斯科特,俄亥俄州溫莎大學的學生,主修戲劇,據介紹好像還是一個名人。
一部正在拍攝的叫作《殺戮》的恐怖電影就是根據她在家鄉伍茲士堡親身經歷的連環殺人案改編,有望在今年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