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是兩個小偷,還是兩個業務不熟練的笨賊,新手害的他白白激動一場。
羅格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準備偷偷離開了,一座房子引起小偷盜竊不算什麼事,要是小偷死在這裡了,那才是麻煩事,要是引起湯姆的警覺了,他還怎麼送驚喜?
雖然槍口上裝了消音,但這並不能保證做到萬無一失。
羅格心思電轉,考慮著接下來如何行動,這般行動後的得失如何,與此次目的是否相悖等等因素,頃刻間全部要考慮到。
等聽到外面因為看不見鎖眼需要手電筒,羅格冷笑之餘就要離開,他本想從二樓走的,以他的身手完全可以做到不被人發現,可才上了幾個臺階後羅格總感覺不對勁。
感覺自己有什麼地方疏忽掉了,這種感覺很沒有道理,來的沒有道理,似乎也沒有道理相信,可是幹他這一行的最相信的往往不是紙上的情報,也不是自己的戰鬥力,更不是一個戰壕裡打出來的戰友同事,而是這些虛無縹緲沒有任何科學依據的直覺。
既然直接告訴他事情不對勁,那麼就是不對勁的,所以轉身開槍,沒有任何猶豫的打光槍裡的子彈,然後快速躲開門口位置在客廳裡尋找任何可以作為掩體的物體。
果然直覺再一次對了,剛剛離開門口位置,門外就有槍響,子彈將本就已經到處是彈坑的門生生在中間打出了一個大洞,搖搖欲墜,完全失去了它原本的作用。
約翰一邊使勁把李斯特往安全地帶推,自己則握著槍,一邊戒備著屋內不知名敵人的突然襲擊:“李斯特,去車子那裡,那裡有通訊裝置,你應該清楚怎麼用。”
李斯特是實習警員,雖然沒有出過外勤,在經驗豐富的老警探面前是個不折不扣的菜鳥,但是最基本的訓練還是要有的,不然查理也不可能讓一個什麼都不會,什麼規矩都不遵守的人進警察局。
李斯特看著擋在前面的約翰,思考片刻後只能乖乖照做,他沒有槍,至少不能在這個時候把槍光明正大的拿出來。
他要是這樣做了,就真的沒法解釋了。
他從不認為些許蹩腳的藉口就能瞞住約翰和湯姆這樣的聯邦精英。
所以只好乖乖地用車上的對講機聯絡約翰的小組組員。
在這期間,約翰一直小心翼翼地小範圍移動著,卻始終不離開警車,也不曾打算進屋裡。
李斯特知道約翰不是害怕,而是怕槍手會傷害到他。
剛打完電話,約翰又小聲喊道:“後備箱裡有槍,拿出來保護好自己。”
李斯特聞言欣喜異常,這話叮囑的未免也太是時候了,剛想著沒辦法弄把槍自己就送過來一把了,這種時候他要是打死了槍手應該不算犯法吧,有一個FBI背書的感覺就是不一樣。
李斯特依言開啟後備箱,發現後備箱裡的槍居然是一把M870,李斯特不得不反省自己的小家子氣,想想也是小手槍怎麼可能放在後備箱裡裡呢。
沒有米蘭達警告,也沒有什麼繳械投降不殺的談判,只有毫無美感,猥瑣的蹲行。
小心翼翼地靠近門,約翰不知道他剛才那幾搶有沒有殺死匪徒,但是他不敢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