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直接去碼頭找田大榜幫忙,他上次見過你。對了,他要是問什麼事,你別提案子。”
“放心吧,不能打草驚蛇嘛。”
梁松走了以後,趙林帶何慶全和陶二愣來到縣衙的庫房。
如果仵作判斷兇手年齡準確的話,那麼此人極可能在別處也犯過案。
一個人不可能到五十多歲才突然變態。
對於逃亡兇犯,各州府都會發布通緝令,在州府內部懸賞緝拿。
如果案情重大,還會跨州通知。
趙林到庫房目的就是查閱清河縣歷年接收的通緝令,從裡面找出連環姦殺案兇手的來歷。
“趙捕長,所來何事?”
庫房小吏見趙林到來,恭敬地行禮道。
趙林一聽這話差點笑出聲,自己剛代理捕長,這小吏就改了稱呼,連“代”字都省去了,深得溜鬚拍馬之精髓。
“是代捕長。”趙林糾正道。
“是是是,趙代捕長。”
“歷年各州縣發來的通緝公文放在哪兒?我想看看。”
小吏一怔,“只要通緝令?”
“對。”
看到小吏如此反應,趙林猜想以前肯定沒有人像自己這麼幹過。
這個時代沒有資料統計的概念,即使有經驗的捕快也很少查閱歷史文件,更別提其它州府的通緝公文了。
縣衙也好,州府也好,大多各掃門前雪,對別處的案子不那麼上心。
通緝公文最多在刑房保留三年,時間一過就扔進庫記吃灰。
“在這裡!”
小吏在庫房轉了一圈,在角落的架子上找到兩摞半人多高的通緝公文,上面落滿灰塵。
“全都要麼?”小吏問道。
“最近五十年的吧。”趙林略一思索道。
兇犯五十多歲,就算十歲開始作惡,五十年也夠了。
“五十年前就是……洪熙五年。”
小吏掰著手指算了一陣,把近五十年的公文整理好交給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