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不用說,除了殺人,基本什麼都不會。
後者也很難說他們有什麼技術可言,畢竟他們以前從事的最繁重的重複勞動,很多人離開奴隸主皮鞭驅趕,都不會幹活了。
他們最開始也沒有注意收攏那些手工業者,等到臨頭了,才想起來,效果可想而知,很多人都被禍害的差不多了,就算被迫加入他們,也不會真心做事。
沒有時間積累,他們是沒有辦法完成流寇向領民之間轉變的,眼下他們最欠缺的便是時間。
永夜軍團成為了他們唯一的選擇,哪怕永夜軍團提出來的條件十分苛刻,價格十分高昂,他們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
馬歇爾以前或許不是一名合格的奸商,可是身上扛的財政壓力太重了,也只能黑下心來,狠狠的從奴隸起義軍身上扒下一層皮來。
不僅將永夜軍團換裝下來的破爛,以比新裝備還要高三成的價格打包賣給了奴隸起義軍。
更是將安迪斯長弓和唐氏鑲釘甲以高於賣給勳爵貴族三倍的價格賣了出去,跟等重的黃金白銀換差不多。..
不僅將奴隸起義軍手中搶劫來的財富搜刮了大半,還從對方的手終於獲得了大量新的勞動力。
奴隸起義軍中有一部分是安迪斯人奴隸,他們加入奴隸起義軍只是為了擺脫奴隸身份,並不是對他們的理念有多認同。
以前置身在曼育軍領腹地,他們沒法,只能跟著奴隸起義軍廝混,但是現在靠近他們老家了,很多人表現出了想回大山的**,私下中有人跟永夜軍團秘密聯絡。
發現這件事情的時候,奴隸起義軍的高層大為震怒,那時候也是雙方剛開始接觸的時候,奴隸起義軍方面出現了牴觸情緒。
不過一些東西壓是壓不住的,壓的時間越長越厲害,爆發出來的力量越恐怖。
他們是依靠這個起家的,自然對此十分清楚。
故而便有了雙方的補充協議。
奴隸起義軍中有自願前往永夜軍團的,奴隸起義軍不得阻攔,但是每去一個人,永夜軍團都應給出響應補償,以軍需物資抵扣。
這樣的人不算多也不算少,林林總總將近萬數,青壯勞動力較少,以婦孺居多,相比起前者,後者更向往比較安定生活。
永夜軍團來者不拒,自凡是人,甭管老幼婦孺,在永夜軍團都能發揮作用,創造價值,只是多少的問題,怕的就是無人可用。
斯塔巴克倒是一果決之人,力排眾議,將奴隸起義軍中裹挾來的,對他們沒什麼歸屬感的,尤其是老弱病殘,乾脆全打包,半買半送的塞給了永夜軍團。
這麼做的好處顯而易見,不僅獲得了更多裝備,同時也精簡了自身組成,戰鬥力不減反增——至少流躥起來的時候,沒有了這些人的拖累,速度更快一些。
至於奴隸起義軍在此常駐。
若是斯塔巴克和狄克龍膽敢做出這樣的決定,他們距離敗亡之日就不遠了。
他們的優勢,就在流躥,然後裹挾更多的流民。
他們往安第斯山脈方向靠攏,除了防止腹背受敵外,還因為曼育軍領已經被他們禍害的差不多了,正在尋找新的禍害方向。
他們的選擇項不外乎那麼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