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看著老闆碩大的身軀,他也沒有討要的勇氣,只得和麥克拿起專輯轉身出了唱片行。
**!舊金山的商人都是奸商!他暗自嘀咕。
花了五塊錢買了個訊息,不能浪費,兩人回到車上,讓表哥開車帶他們朝電視臺行去。
錄完訪談節目已經是晚上九點了,黑洞樂隊上了車,準備回酒店。
車子剛駛出停車場,當地司機忽然一個急剎車,探出腦袋大罵:“看路!你們是瘋子嗎?”
車窗外兩個十六七歲的白人少年看到了坐在後座的黑洞樂隊,興奮大喊道:“黑洞!黑洞!”
“歌迷?”曹吾有些意外,沒想到才來到舊金山,就遇到了歌迷,該不會是公司安排的吧?
但附近卻沒看到攝像機,看起來不像是擺拍。
這麼說,還真是黑洞樂隊在美國的歌迷?
讓司機停下車來,曹吾幾人下了車。
沒想到真的碰到了黑洞樂隊,麥克和查爾斯很開心,見他們下車,連蹦帶跳的上前,掏出專輯來遞到他們面前:“我是你們的歌迷!可以給我們簽名嗎?”
“當然可以,今天過得怎麼樣?”巴圖熱情的和他們握了握手:“你們叫什麼名字?”
“我叫查爾斯!”
“麥克。”
“你們好。”曹吾也笑著和他們打招呼:“你們從哪兒來?”
“奧克蘭,是安迪開車帶我們過來的。”查爾斯解釋說:“安迪是麥克的表哥。”
“哦,原來是這樣。”曹吾點點頭,摸了摸身上,沒有帶筆。
一旁的小郭很有眼色的遞過來一根簽字筆,曹吾便接過,在遞過的專輯上籤了個名。
巴圖他們也在專輯上籤了名,查爾斯和麥克如獲至寶,放回揹包裡。
他們不知道的是,這兩張專輯是黑洞樂隊在美國的第一份親筆簽名版的首批專輯,二十年後,這兩張專輯分別在網路平臺上賣出了超過十萬美元的天價。
“你們那首《in the end》真是太棒了,我已經聽了一千遍了!”麥克很興奮。
小郭拉了拉曹吾,小聲說道:“差不多該回去了,太晚了,外面危險。”
曹吾點了點頭,便回頭衝兩人說道:“我們該回去了,感謝你們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