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臘月二**柵欄廟會。
京中百姓熱熱鬧鬧的逛廟會,買年貨。好不熱鬧。
逛廟會的人群中,自然少不了林十三一家人。
林家父子今年賺了不少銀子。
林十三給王小串買了一整草柱的糖葫蘆,給虎兒買了五六雙虎頭鞋。主打一個揮霍。
林有牛肩扛王小串,林十三肩扛虎兒。可憐碧雲,在後面大包小包拎了一大堆東西。
碧雲怒道:“你們爺倆站下!我的手斷了,以後誰給全家人做飯吃?”
林十三笑道:“哈哈,可辛苦我的賢妻了。你抱著虎兒,我拎東西。”
就在此時,高小旗笑眯眯的出現在了林十三面前。
林十三疑惑:“老高,哦不,高小旗?”
高小旗笑道:“如今咱倆都是小旗。你還是喊我老高吧。恭喜啊,你又發了一注財。”
林十三問:“什麼財?”
高小旗將林十三拉到一個僻靜處:“我是來替常千戶傳話的。”
林十三問:“什麼話?”
高小旗答:“禮部右侍郎李春芳有個朋友,名叫吳承恩。姓吳的養了只猴當做兒子一般。這隻猴丟了。”
林十三敷衍道:“哦?還有這事兒?”
高小旗笑道:“別裝了。常千戶都告訴我了,猴是你偷的。”
“李部堂託了常千戶,派人幫他朋友尋猴。還給了五十兩銀票當辛苦錢。”
“禮部右堂的面子,常千戶不能不給。”
林十三有些頭大。黃公公透過常青雲託他偷猴;李部堂透過常青雲託他尋猴。
這不是自相矛盾嘛?
高小旗道:“你不用發愁。李部堂只讓尋猴,卻沒說何時尋回。”
“常千戶的意思,先按黃公公所說,把那猴養到正月十五。等正月十六,你領著猴還給吳承恩,就說是你苦心尋回的。”
“這樣一來,黃公公的差事辦妥了。李部堂的面子也給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