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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木腰牌 (1 / 3)

酒瘋子沈煉大醉初醒。林十三連忙自報家門,說明來意。

沈煉頷首。從公案上的茴香豆和空酒杯之間的檔紙中抽出一張,問:“雙木林,娉娉嫋嫋十三餘那個十三?”

林十三答:“回經歷官。正是。”

說完林十三上前,將陸繹批的條子遞給了沈煉。

沈煉看了看條子,拿起筆開始給林十三寫備檔。

邊寫,沈煉邊喋喋不休:“錦衣衛,皇帝耳目也。你既入了冊,成了錦衣校尉,就要以除奸佞,護忠臣為己任。”

“知道朝廷裡最大的奸臣是誰嘛?嚴嵩,嚴世蕃父子!”

“大明的官,貪者十之**。清者十中無一。這對狗父子貪不要緊,更過分的是不幹人事兒,尸位素餐。”

“堂堂首輔,庚戌之變時,他至百姓於不顧;平日不為百姓謀福,只知整人、殺人。”

“無論官員、將領是否有治國安邦的真本事,只要不從於嚴黨,他們便羅織罪名,除之後快......”

沈煉的話讓林十三的腦袋上沁出了汗珠。

林十三倒不是為自己擔心,他是為沈煉擔心。

誰人不知,嚴家父子權傾朝野。一個小小從七品經歷,竟在官衙大堂上痛罵閣老、小閣老?

林十三身份低微,自然不知道沈煉的底細。

沈煉平日有三大愛好:喝酒、作詩、罵嚴嵩。

沈煉,正德年間出生於浙江書香門第。年輕時他曾追隨一位真聖人遊學,那位真聖人的名字叫王守仁。

真聖人的學生往往才華橫溢。沈煉當時是“越中十子”之一。

嘉靖十七年,沈煉中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進士。

這個名次不高。但因他是新建伯陽明先生的學生,長得又比較寶相莊嚴。故吏部授他溧陽知縣。

溧陽是上等縣,知縣高配從六品。

在溧陽五年,沈煉為官清廉,護百姓抑豪強。

某惡霸欺民,按律法只能杖責,不能判絞、斬。沈煉乾脆暗命衙役,當堂將那惡霸活活杖死。

因此事,他得罪了一位御史。那位御史正是時任禮部尚書嚴嵩的學生。

不久之後,沈煉便被降為山東茌平知縣。茌平是下等縣,知縣正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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