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之中的大哥,看了看,喊道:“楊三,你再不賣力點,晚上可就沒飯吃了。”
這拿著梨花槍的漢子,名為楊三,他聽到大哥的話,眼神變得極為兇猛。他手中的長槍,比起之前,又快了幾分。這個時候,彩雲有些吃力了。
如果槍硬則直接用撥,以中平槍為勢,無論上下左右,只要運足根勁兒一“撥”,以大力破花俏,以“直線”破“弧線”,以“簡單”破“複雜”,優劣立現。
所以,所謂槍法,不過所謂一本——“根勁”,一“法”——“守中”。
而二術——一“撥”,一“刺”而已。
如此足以防守一個方向的來敵。舊時所謂“中平槍,槍中王,中央一點最難防”。
所以中平槍乃槍勢之母。槍主防禦,利用槍比其他兵器長的優勢進行防禦,而學會了利用根勁兒運槍,掌握了“守中”法則,熟練了“撥”、“刺”兩術,即可防護一個方向的敵人進攻,足以上陣殺敵。
如果彩雲要想破他的槍勢,要麼力量實在遠大於他。
要麼就是繞過了他的槍頭,要麼兵器長過他。
如果彩雲的力氣比他大,只需輕撥打他的的槍頭,一下就將他的槍盪開,空門大開,只有讓人長驅直入,那麼就是差在了功夫上。
很顯然,彩雲沒有這種力氣,只是身體繞過楊三的槍頭。
一旦過了槍頭,他的槍殺傷力將變得極為有限,所以要麼加速後退拉開距離,要麼舉槍,調轉槍尾,鑿擊敵人。
步戰用槍與馬上用槍不同,馬上用槍可以盡杆而握,因為馬上用槍不存在對手繞過槍頭近身的情況發生,而盡杆而握,可以使槍探出的更長,殺傷距離更遠,而且沒有後面槍尾的限制也不至於礙手礙腳。
但步戰不同,往往存在對手繞過槍頭近身的情況,所以槍尾需留出二三尺。
很顯然,這楊三是個用槍的好手。
他留了一手,右手握住槍尾,調轉槍頭,一下子捅在彩雲肩頭上。
一般來說,適合遊場較藝江湖搏殺等單打獨鬥之槍,槍長一般在兩倍身高之內,以便於靈活運槍。
槍越短,勁力就越容易直貫槍尖,力量傳遞到槍尖損失就小,“撥”的力道就越大,防禦就越穩固。同時為了以一敵多,又有槍用棍法只說,即江湖搏殺之槍術往往不能拘泥於單純的槍法。
而是要融會棍法中的橫掃、劈打等棍法,以點控面,以一敵多。同樣又有棍用槍法之說,即用棍端像槍術一樣刺撥,由於棍的斷面面積小,一旦刺中,其傷害甚至比棍梢掃中更大,而棍用槍法,也足以守住一個方向。
所以有“棍用槍法,槍用棍法”之說。
但槍如要用棍法,必然槍長在兩倍身高,甚至更短,因為只有如此,才能運槍便易,可以靈活運用槍梢鞭打,且有足夠力道。所以個人把槍長兩倍身高之內的短槍稱之為格鬥用槍,可用於遊場較藝、江湖搏殺。而超出兩倍身高之槍,則稱之為戰陣用槍。
楊三的槍是戰場用槍,霸道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