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萌指著那些人脖子上,在他們脖子上有一個很明顯的黑色紋身。
距離有點遠,依舊能看到一部分的輪廓。
好眼熟,沈萌又想不起來。
秦歌哪裡管那麼多,她一把推開沈萌的手說:“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更要去。”
現在情況太緊急,秦歌想不了那麼多。
她從口袋裡,拿出來一件衣服。
一邊走,一邊套在自己身上。
在商場逛街的時候,秦歌看到方糖身上的衣服。
她半開玩笑的說,方糖身上的衣服真的很漂亮,她也想買一件。
當時,秦歌並沒有想到其他的用途。
誰知道現在還沒走出去大樓,用途就已經來了。
沈萌看到秦歌穿上方糖的衣服,更是奇怪。
突兀的。
她像是想到了什麼。
秦歌想救方糖。
可那夥人來勢洶洶。
秦歌似乎沒有別的辦法能幫方糖。
她想要,魚目混珠,用自己去換?
傻姑娘!
沈萌是倆人的朋友,忍不住低聲罵道:“愛一個人,也不是你這樣卑微的。你可是秦家的大小姐,你什麼時候會為一個人低頭,而且是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