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吵架的時候還不覺得,可在帶著小阿錦去王根生家拿她嫁妝(一個木箱子),順便將身上溼衣服換下來時,她才發覺餓的頭眼發暈。
早上給阿錦買的包子燒麥還沒吃完,她和小阿錦兩人各吃了個燒麥,才緩了過來。
不是不想吃肉包,實在是肉包有味,一聞就能聞出來。
吃完一個燒麥,一向挑食的小阿錦居然主動跟許明月喊餓,當著這麼多人的面,不好從車裡拿東西來吃,許明月只能哄著她,說去了舅舅家就有吃的了。
回許家村路上,許大隊長還要帶著許家村人回河灘挑堤壩,中途就分開了,許鳳台帶著許明月回家。
等到了許家村,看到‘孃家’的小土屋時,許明月震驚了。
爺爺年輕時候住的屋子,是她小時候家裡的豬圈和放茅草松針的地方!
那個屋子有多小呢,大概就是……三十多平米的地方,囊括了土灶、稻倉,和一家四口人睡覺的地方,現在加上許明月母女,就是六口人。
小時候還好些,可以睡在外面的大床上,現在許鳳台和弟弟妹妹們長大了,不能睡一塊,要分床睡,只能在屋裡隔個草簾子,太奶奶和許鳳蓮睡在草簾子裡面的竹床上,許鳳台和幼弟許鳳發睡外面的木床上。
後來大隊裡吃大鍋飯,所有糧食都收走了,稻倉空了出來,現在寬度一米二的稻倉就成了太奶奶和許鳳蓮兩人晚上睡覺的地方。
實在是許鳳蓮大了,晚上洗漱等很多事情,和哥哥弟弟們再在一個空間很不方便。
也難怪大姑奶奶被離婚後,會絕望的抱著孩子跳河了,離婚的姑娘,哪怕孃家願意收容,族裡也不願收,怕影響族裡姑娘的婚嫁,怕壞名聲。
別人有孃家可以回,大姑奶奶即使有孃家,孃家哥哥也願意接納她,可孃家真沒地給她們母女住了。
太小了!
許明月覺得自己真的連轉身的地方都沒有。
婆家就更不會要了。
許鳳台將木箱子放到桌子上,對許明月說:“晚上你就睡這裡,我帶小四去河邊棚子裡睡,我先去挑堤壩了。”
河邊的堤岸上有看管工具的茅草棚,不是大隊長指定的人,都不願意睡河邊,一來是溼氣重,現在秋深露重,夜裡寒涼;二來黑燈瞎火的,要是有來偷工具的,打鬥起來也不安全。
許鳳台要是主動願意留下來看工具,那是再好不過了。
許明月卻立刻叫住青年版爺爺:“大哥,你到了河灘,幫我問一下大隊長,能不能給我在荒山批個宅基地,我想在荒山建個小房子。”
許鳳台想讓妹妹住家裡,可家裡實在是小到沒有轉身的地,現在不少人都知道妹妹離婚分了筆錢,那些人到了河壩上,估計一個傳一個,很快就都知道了,與其把錢拿在手裡遭人惦記,還不如妹妹自己建房子。
他說:“荒山太偏僻了,不安全,我跟大伯說說,能不能在村裡批塊宅基地,哪怕是村尾,也比荒山好。”
荒山是位於許家村和江家村中間那塊地,說是山,其實只是一塊比周圍田地高一些的平地而已,只是從住山峰一路沿下來,形成了一座荒山,裡面還有不少墳塋,荒涼陰冷,別說晚上了,白天都沒什麼人敢去荒山。